作者Nate (Nate River)
看板LAW
標題[問題]關於寄信等於授權公開的問題
時間Sun Jan 18 20:33:03 2015
問題如下:有一個網路上的A人公開意思表示要贈與甲物,
然而卻在條件上寫:「寫信前來就等同授權
公開信件」,後來有B寫信欲索取甲物,由於
文筆不佳且過短,被A公開信件以嘲笑。
試問,A之公開B之信件是否有理?若無理B可以採取何種措施
以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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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pravity: 附條件贈與 妳不答應就別去要東西 = = 01/18 20:35
推 KKyosuke: 而且 不管有沒有授權 你寫給對方的信件被對方公開並 01/18 20:49
→ KKyosuke: 沒有任何問題 01/18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