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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 我申請支付命令之後 本來已經拿到了債權憑證 也申請強執執行,也付了費用 結果對方又申請異議 想當然債權憑證被取消了 然後對方又提出民事訟訴狀,來請求債權不存在 所以我想要請問一下 我還要再去申請一次支付命令嗎,還是也是直接打民事官司 還是等到對方告我的這個民事我打贏了,再去要求他還錢呢 謝謝 -- 學生:你要當就當,何須多言 教授:偶不會當你,偶會好好滴愛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6.65.168.10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2451278.A.5BC.html
alawyer: 拿資料找律師諮詢吧。 01/28 21:36
Nipperdey: 建議找律師處理 01/29 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