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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母親 從我和我弟弟小時候開始 幫我們在銀行郵局開戶 用某些方法 以我們的人頭向 她所服務的公司詐領了多筆款項 她在最近東窗事發 被判了刑 但詐領的款項早已被她花 完 錢是追不回來的 雖然我和弟弟未被起訴 但被她服務的公司提告民事求償 現在正在和 他們打民事訴訟官司 ㄧ審出來的結果令我們傻眼 判決書上寫我們需依損害賠償和侵權行 為賠償這些流經過我們帳戶的款項. 我母親使用我帳戶詐領的最後一筆款項 那時我17歲 我母親使用我弟弟帳戶詐領的最後一 筆款項 那時我弟弟13歲 我是從8歲開始被她當人頭 我弟弟則是四歲 在一審時我們跟法 官說 那時我們是學生未成年 不知情(有請母親出庭作證)且身分證印章都在母親那 和錢 每次一入帳就被轉走或被母親領走 我們分文未取扔ꔠ但這些好像都不重要 台灣司法好 像只看條文判決(感覺法官也認同我們不知情) 錢的確有流經我們的帳戶 所以一審我們輸 了 現在正在打第二審。 法扶我們申請了沒過 也沒錢請律師 我想問的是: 如果想自己翻法條 我要買什麼書 大概該翻什麼章節呢?台灣有沒有發生過類似的案例 小孩被親生父母拿去當人頭做違法的事 出事了卻判孩子去賠?(這很不合理呀.學校也沒 教我們要和父母討身分證) 可否以我們當時沒能力阻止母親做此事所以不需負責為出發點 來找法律條文和原告所提出的侵權行為 損害賠償條文相對抗?跪求法律達人幫忙了 這 對弟弟和我的未來至關重要 萬分感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246.23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2869090.A.0A0.html
ROCSimonLiu: 原審哪個地院管轄? 02/02 18:01
jacky132qqq: 台北地院阿 02/02 18:04
Afun2009: 訴訟還是找律師吧。法扶沒過可以申請覆議看看,要不就考 02/02 18:30
Afun2009: 慮與律師談分期... 02/02 18:30
wongluffy: 建議尋找律師,民法第148條可參考看看有沒有損害他人 02/02 18:44
wongluffy: 為主要目的(權利濫用禁止)。 02/02 18:44
maniaque: 你們有對於母親冒用的這一塊進行提告動作嗎??? 02/02 18:59
maniaque: 另外,這種涉及對尊親屬的提告,還是建議想辦法找律師 02/02 19:01
depravity: 妳要提告母親濫用親權 然後已有相關訴訟會影響為由 02/02 19:07
depravity: 申請暫停這個訴訟 建議找律師操作 妳不告妳母親 02/02 19:07
depravity: 只請他來說 怎麼能分出是不是共謀 = = 02/02 19:08
depravity: 要說妳母親濫用他的權利幫不知情的你們開戶做這些事 02/02 19:12
depravity: 不是你們家自己說了就算 要法院說了才算 02/02 19:12
depravity: 所以你告妳母親這步驟不該省掉 02/02 19:12
maniaque: 不提告,法官應該會認為宥恕或默認甚至幫助,一審已經給 02/02 19:19
maniaque: 法官的心證了,再執著於有的沒有的,只是會讓自己更難過 02/02 19:20
Nipperdey: 找專業的來打訴訟,好嗎 02/02 20:50
sindyevil: 因為是為了你和弟弟的未來 所以真的需要律師 想想你和 02/02 21:01
sindyevil: 弟弟之後要扶養她呢 你願意? 02/02 21:01
koala945: 你媽一個人出來擔,總比全家去死好,留著青山在,不怕没... 02/02 23:13
cute101037: 如果你所言是真的,法官太離譜,你可以把判決書全部po 02/03 10:17
cute101037: 上或是把案號po上麽? 02/03 10:17
cute101037: 上訴有期限的,自己小心注意。 02/03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