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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的先進 購買房屋時 若合約書上有以下規範 : 買方同意委託賣方全權代辦所購房地提供設定抵押權 ,以資辦理貸款等一切手續, 並於貸款核准後, 由賣方直接向銀行領取, 作為買方購買賣方房屋 土地應付之部分價款. 未經賣方同意, 買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金融機構提出異議 或為撤銷或終止委任貸款之請求 請問 銀行是否可以依據此條款 在不知會買方的情況下或是不須買方的同意下 擅自將貸款款項匯入賣方帳戶 ps. 房屋產權已在買方名下, 但房屋情況仍為工地的狀態,尚未驗屋 懇請先進解惑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48.25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3667708.A.9B4.html
depravity: 妳不完成對保就.....會不會違約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02/11 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