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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 91年台上字第2431號 案由摘要: 違反公司法 裁判日期: 民國 91 年 05 月 02 日 資料來源: 最高法院刑事裁判書彙編 第 44 期 384-389 頁 相關法條: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4 條 ( 91.01.30 ) 公司法 第 388 條 ( 90.11.12 ) 要旨: 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須一經他人之聲明 或申報,公務員即有登載之義務,並依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予以登載,而 屬不實事項者,始足構成。若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尚須為實質之 審查,以判斷其真實與否,始得為一定之記載者,即非本罪所稱之使公務 員登載不實。又九十年十一月十二日修正前之公司法第三百八十八條規定 :「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登記之申請,認為有違反法令或不合法定程式者, 應令其改正,非俟改正合法後,不予登記。」 (該條修正後之規定為:「 主管機關對於公司登記之申請,認為有違反本法或不合法定程式者,應令 其改正,非俟改正合法後,不予登記。」) 本件台北巿政府建設局承辦公 務員對於上訴人等所籌組愛群停車場事業有限公司申請設立及變更登記時 ,依上開公司法之規定,是否僅為形式審查而非實質之審查,不無疑義。 其與能否論上訴人等牽連犯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之罪,至有關係。乃原判決 未詳予論述,即就上訴人等併論以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之罪,要屬理由不備 。 參考法條:中華民國刑法 第 214 條 (91.01.30) 公司法 第 388 條 (90.11.12) ----- 這裡要查是否有通報資遣是實質審查不是形式吧 ---- 另可參考 吳耀宗老師- 中央警察大學-法律學系 月旦法學雜誌 期數 200306 (97期) 起訖頁 253-266 篇名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評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上字第二四三一號裁判及相關實務見解 PS.PS.下面是證據 XD ※ 引述《bettyboop (bettyboop)》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勞資問題 : 時間: Sat Mar 14 07:03:41 2015 : : 小弟我被主管告知資遣 : 事後向公司要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時人資 : 的資料跟我講我不是被資遣不給發 : 說我的資遣費有可能是合議 : 請問這樣公司是犯了詐欺罪嗎 : : 後來我在就業輔助站提不出非自願離職 : 證明 於是我自己制作一份前公司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單上有偽造的公司大小章 : 請問我這樣有犯了詐領失業保險金嗎 : 我之所以這樣做是怕之前主管口頭說給資遣費時有錄音為憑證 但我離開後公司又說我自願離職不給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公司言下之意好像要我自己制作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 : 如果我有犯詐領失業補助金 是由檢察官提起公訴還是由前公司對我提告還是就業輔助站提告?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81.23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6287823.A.747.html : → a9301040: 偽造印章… 03/14 07:25 : 推 KKyosuke: 偽造文書確定... 03/14 07:34 : → niceshotse: 公司不給你證明,你可以跟勞工局講,不是自己開一張 03/14 07:43 : 噓 sindyevil: 偽造文書還使公務員登載…… 03/14 07:59 : → a9301040: 找律師吧… 03/14 10:18 : → bettyboop: 公務員登載 啥意思 03/14 11:15 : 推 Ulster: 意思是你犯了好幾條罪 03/14 13:05 : → bettyboop: 好幾條?登載於報紙嗎? 03/14 13:30 : → depravity: 這世上所有活人都可以像司法警察機關對妳提出舉發 03/14 15:39 : → depravity: 所以你該請律師或逃亡了 (掰掰) 03/14 15:40 : → malemma: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03/14 15:50 : → bettyboop: 到底登載於哪裡 03/14 16:49 : → Ulster: ...你還沒意識到嚴重性嗎? 03/14 17:01 : → bettyboop: 你是說看到這篇的網友向警方舉發我? 03/14 17:03 : 推 ixixet: 自首吧!偽造文書加民事… 03/14 17:07 : → bettyboop: 民事? 03/14 17:13 : → depravity: 最少有妳領的要賠回去啊 = = 03/14 17:20 : → sindyevil: 我在想 這算不算詐欺 03/14 17:21 : → bettyboop: 不算吧 主管一開始都說資遣我了 也給資遣費 口頭講在 03/14 17:28 : → bettyboop: 法律上也算數 只是不知公司後來為何否認資遣 03/14 17:29 : → bettyboop: 事實就是有資遣 哪算詐欺 03/14 17:30 : → sindyevil: 政府給錢是看依據的 你偽造公司印鑑製作根本就不存在的 03/14 17:43 : → sindyevil: 文件向主管機關請領費用, 不覺得哪裡怪怪的嗎? 03/14 17:44 : → sindyevil: 資遣也不是你說了算 也有可能是因為其他原因被終止勞動 03/14 17:45 : → sindyevil: 關係而無法給予非自願離職文件的狀況,就算公司有問題好 03/14 17:45 : → sindyevil: 了,也不該自作主張做這些行為,進而向政府機關領款. 03/14 17:46 : → sindyevil: 算了 反正還有很多地方可以討論 自己看著辦吧 03/14 17:50 : → bettyboop: 只有自願離職跟資遣吧 什麼其他原因? 03/14 17:52 : → sindyevil: 重點不在那裏吧 03/14 17:54 : → bettyboop: 可能就業補助站到時只查到公司沒通報給勞工局資遣我而 03/14 17:55 : → bettyboop: 不發放吧 03/14 17:56 : 推 sindyevil: 大哥 你偽造印章 偽造文書 和讓公務員登載不實耶 03/14 17:57 : → bettyboop: 重點是公司不想跟政府通報資遣 03/14 17:57 : → sindyevil: 那是公司的事情 你也不能用偽造阿 03/14 17:58 : → sindyevil: 公司端最多被罰鍰 你是刑罰阿 03/14 17:58 : → bettyboop: 你意思是說就輔站公務員就算查不到資遣不發放也算使公 03/14 18:02 : → bettyboop: 務員登載不實? 03/14 18:03 : 噓 sindyevil: 你說呢? 詐欺罪哪段,可能還要想想. 03/14 18:07 : → sindyevil: 可以因為肚子餓就搶糧嗎? 03/14 18:07 : → bettyboop: 都不發放失業補助金了哪來詐欺 是指詐欺未遂? 03/14 18:09 : → bettyboop: 我搞錯 以為你講的詐欺是指我 原來是指我文章提的公司 03/14 18:13 : 噓 KKyosuke: 當然是你啊...zz 03/14 18:17 : → bettyboop: 那更不可能了 都不發放失業補助金要詐什麼 除非詐欺未 03/14 18:28 : → bettyboop: 遂 03/14 18:28 : 噓 depravity: 算 被詐欺的對像是就業保險 03/14 19:01 : → depravity: 詐欺罰未遂 行使偽造之文書目地是想領到錢 當然算啊 03/14 19:09 : → depravity: 到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不算 這邊該管公務員要審查 03/14 19:10 : → depravity: (還要看有無通報資遣)而非她拿了那張就發 所以不算 03/14 19:11 : → bettyboop: 詐欺罰未遂 怎多個罰字? 03/14 19:12 : 推 tps6115: 偽造文書和使公務員刊載不實,去和檢察官求情吧! 03/14 19:14 : → bettyboop: depravity說公務員刊載不實不算 03/14 19:17 : → tps6115: 你可以直接問檢察官算不算 03/14 19:19 : 噓 Ulster: 刊載不實不算,還有行使偽造文書... 03/14 19:42 : → Ulster: 您好好想想吧......競合下來(ry 03/14 19:45 : → Ulster: 然後,都是公訴罪 03/14 19:46 : 噓 depravity: 不要只看你想看的 我還說你詐欺算 也說你行使偽造文書 03/14 19:57 : → bettyboop: 我知道沒說沒看到 03/14 20:01 : 噓 depravity: 214只有三年以下是輕的 210 216 339 是五年以下 XD 03/14 20:01 : → bettyboop: 沒領到錢為何不是詐欺未遂而是詐欺 03/14 20:02 : → Ulster: 你這樣算下來絕對有期徒刑起跳喔= = 03/14 20:02 : 噓 Ulster: 就算是未遂,還有210,216,217啊= = 03/14 20:06 : → depravity: 未遂刑期一樣 得減輕又不表示一定要幫你減輕 = = 03/14 20:11 : 噓 depravity: 除考試外強調未遂只有安慰當事人這刑期可能比較輕用 03/14 20:26 : → depravity: 在這並不需要 XD 03/14 20:26 : → sindyevil: 公務員行使那段可以討論吧 他有審查義務但是審查不過? 03/14 20:27 : → depravity: 問題是構成要件是公務員看著妳給的就照辦才算啊 = = 03/14 20:43 : → Ulster: 不影響吧?反正都會競合或吸收掉 03/14 20:44 : → sindyevil: 競合吸收是後面的事情 03/14 20:45 : → bettyboop: 就輔站公務員如不拿偽造證據向警方檢舉 檢察官也不會出 03/14 20:45 : → bettyboop: 現吧 03/14 20:45 : → sindyevil: 顆顆 03/14 20:47 : → Ulster: ......我只能說自己好好想想吧 03/14 20:48 : → bettyboop: 還世界上所有活人舉發 嚇我一跳 03/14 20:50 : → bettyboop: 除非那公務員影印偽造證據給所有活人才有可能 03/14 20:50 : → Ulster: 因為你犯的是公訴罪=_= 03/14 20:51 : → Ulster: ...有種行為叫告發 03/14 20:52 : → bettyboop: 還是要有證據才能舉發 03/14 20:53 : → Ulster: ... 03/14 20:53 : → bettyboop: 什麼意思 沒證據請警方派檢查官調查? 03/14 20: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5.49.6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6338489.A.DBF.html
Ulster: 還備份有點狠欸d大 03/14 21:26
bear58: 他真的不知道公訴罪的意義.. 03/14 21:52
a9301040: :-) 03/14 23:09
T50: 奇文共賞! 03/15 00:02
ixixet: 不要這樣啦!我們要鼓勵有問題就勇敢面對 03/15 00:05
bettyboop: 對阿 這又不是偽造那張紙的證據 03/15 00:22
ixixet: 對各位道歉。看來問問題者需要重度打醒,而非點到即醒 03/15 00:40
bettyboop: 網路上寫沒公訴罪只有告訴乃論跟非告訴乃論 03/15 00:43
bear58: 呵呵。 03/15 01:06
Ulster: ............真的建議betty您去做一次法律諮詢 03/15 02:17
Ulster: 你會知道板友們的意思,還有當前狀況的嚴重性 03/15 02:17
Roy22: 感覺像是ㄧ個完全沒讀過法律的買ㄧ本小六法然後看到ㄧ兩個 03/15 04:32
Roy22: 法條 就自己想像這法條是能套用到他所認知的事實... 03/15 04:32
Roy22: 如果真的被約談請別死鴨子嘴硬跟檢察官辯 該求情表現懊悔就 03/15 04:44
Roy22: 別硬槓 要不然從重量刑法庭上也沒人會同情 連緩刑都別想 03/15 04:44
alawyer: 通報資遣好像是形式審查,去年資遣一位助理,通報後也沒 03/15 10:47
alawyer: 接到任何的查證電話或公文.... 03/15 10:47
a大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1.被通報資遣的的若是形式審查 那就保已審查否通報來當作是否資遣的依據   這種信賴前手而前手....這算哪種又該如何算 2.若就保通報後本來的單位發現兩邊不一這時會發動調查那這樣是否就算實質審查 亦及對方遠本不需要做為 經另單位詢問後發覺有異才去審 這兩種都拖的有點遠該怎麼算 ? ※ 編輯: depravity (220.135.49.69), 03/16/2015 03:05:58
Afun2009: 找律師面談吧,您問的沒頭沒尾又有錯字...@@|| 03/16 15:36
sindyevil: 其實這篇是有頭有尾的 ... 03/16 15:56
Afun2009: 呃,好像是... 03/16 17:25
alawyer: d大,我個人看法是,有無實質審查,應該是在人民提出申 03/17 01:35
alawyer: 時,機關是否應依照該申請內容為登記?而依照一般通常流 03/17 01:35
alawyer: 程、會否展開調查?若是因為發生特殊情形才開始調查,而 03/17 01:35
alawyer: 非通常流程之調查,那我認為這樣不算是實質審查。 03/17 01:36
alawyer: 而通報資遣,如果沒有異常的話,似乎是形式審查,因此, 03/17 01:41
alawyer: 若有異常而展開調查或其他行政查證,我不認為是實質審查 03/17 01:41
alawyer: 。只是就d大引用的案例,離職員工認為是非自願離職、因 03/17 01:41
alawyer: 司不願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而自行刻印、製作非自願離職 03/17 01:41
alawyer: 證明書而為資遣通報,這有許多法律問題可以探討,但單純 03/17 01:41
alawyer: 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部分,我覺得重點應該是這離職員工實 03/17 01:45
alawyer: 質上是否是遭公司資遣或是非資遣而離職,若確實是遭資遣 03/17 01:45
alawyer: ,即使偽刻公司印章而製作非自願離職證明書,應該不構成 03/17 01:45
alawyer: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而應該是犯偽造私文書及行使偽造私文 03/17 01:45
alawyer: 書罪(偽刻印文會被吸收而不另論)。 03/17 01:45
alawyer: 參考看看。 03/17 01:46
這個例子他是輕罪在從一重論處下沒差 我的問題在於 若A機關的審查方式是詢問型式審查的B機關 或這這個接力很長最後會到一個型式審查的機關由她回答 那這樣A機關怎算 通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常同時有別的較重的實質上沒差 萬一沒有時或她是最重的咧 XD ※ 編輯: depravity (220.135.49.69), 03/18/2015 14:08:48
Ulster: 不過當事人很狀況外 03/18 20:00
alawyer: d大的問題,舉例來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於地政機關,而 03/19 07:36
alawyer: 稅局根據地政登記結果來課稅嗎? 03/19 07:36
jay121133: ......... 09/12 01:31
jay121133: .... 09/12 01:33
jay121133: .. 09/12 01:38
jay121133: ... 09/12 01:41
jay121133: .... 09/12 01:47
jay121133: ... 09/12 01:50
jay121133: .... 09/12 01:57
jay121133: ... 09/12 02:15
jay121133: ... 09/12 02:20
jay121133: ... 09/12 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