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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 因為看到女板討論到莫名接收一千多萬的債務 想到自己父親跟他家那邊的親戚以前因為金錢問題鬧得不愉快 已經幾十年沒有聯絡 估計阿嬤已經90歲 阿公很早就過世了 但因為不聯絡 不知道阿嬤的身體狀況 主要是擔心那些叔嬸用阿嬤的名義欠下一堆債以後 如果她離開 而親戚們全都拋棄繼承 卻沒讓我爸知道的話 這些債務會掉到我爸頭上 而我爸名下沒有任何資產 最多就只有退休後的勞退而已 所以想請問 目前有沒有甚麼辦法 是可以不用聯絡他們 但可以保障我們家不用繼承他們的債務? 我有看到有人說限定繼承 但也有人說限定繼承仍有可能要償還 這之間的差異又在哪呢?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13.1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7168408.A.42B.html ※ 編輯: JackSteadman (140.112.13.114), 03/24/2015 11:41:02
Ulster: 沒通知你爸法院不會准他們拋棄 03/24 11:53
Ulster: 真的擔心,俟被繼承人死亡去法院開具遺產清冊 03/24 11:55
Ulster: 可以確保不會飛來橫禍 03/24 11:56
shaqblue6: 知道阿嬤過世的三個月內去拋棄就可以了 03/24 12:23
shaqblue6: 如果不知道阿嬤是否健在,令尊可以去戶政查自己媽媽的 03/24 12:23
shaqblue6: 戶謄 03/24 12:23
Ulster: Shaqblue6的方法也可,但就必須通知其他繼承人 03/24 12:26
Ulster: 簡單來說,建議您選拋棄繼承或開具遺產清冊限定繼承 03/24 12:36
a9301040: 他們好像沒很親,所以開具遺產清冊可能很難... 03/24 12:46
Ulster: 繼承人之一人陳報就好了 03/24 12:52
arl: 開遺產清冊跟熟不熟沒有關係... 03/24 12:58
a9301040: ...不熟會知道財產在哪嗎? 03/24 14:18
arl: 名下有多少財產可以去國稅局查 03/24 14:23
yuusnow: 熟的也不一定會知道財產在哪裡。 通常是以申報遺產稅的 03/24 15:08
yuusnow: 那份清冊來當遺產清冊。 03/24 15:08
JackSteadman: 謝謝樓上們 我是希望能完全不要接觸他們的狀況拋棄 03/24 16:32
JackSteadman: 繼承 但假如目前阿嬤還在 我也可以去法院辦理拋棄繼 03/24 16:32
JackSteadman: 承 是這樣嗎? 03/24 16:33
JackSteadman: 另外 開遺產清冊需要跟這些親戚有接觸? 03/24 16:34
yuusnow: 1.拋棄不能預先拋棄。 講白點,誰繼承誰還不知道。 03/24 17:19
yuusnow: 所以如果你是要問阿嬤還在能不能拋棄,不行。 03/24 17:21
yuusnow: 2.遺產清冊只要是繼承人就可以申請。 03/24 17:22
JackSteadman: 但遺產清冊也是要阿嬤過世了才能申請對吧? 03/24 17:54
Ulster: 是 03/24 18:25
yuusnow: 所謂遺產是指人死了遺留下來的財產,人沒死當然沒遺產 03/24 18:45
yuusnow: 阿嬤現在有的叫做財產清冊。那要他本人或他委託的人才能 03/24 18:46
yuusnow: 申請。 他死了之後因為變成遺產,才是繼承人都可以申請。 03/24 18:46
einnoc: 我比較好奇民法1148的實益是什麼?為什麼大家還是會問拋棄 03/24 20:10
einnoc: 繼承呢??不懂>< 03/24 20:11
KKyosuke: 因為麻煩 03/24 20:15
KKyosuke: 有時候不是那麼單純的有遺產或是有債務 03/24 20:16
KKyosuke: 有遺產又有債務 要承接精算變現還款 如果確定債比較多 03/24 20:17
KKyosuke: 拋棄是可以一了百了的 另外這法新修 很多以前的新聞會 03/24 20:17
KKyosuke: 讓大家認為拋棄是必須的 03/24 20:17
Ulster: 不過有時候全拋光還會被選為遺產管理人,就很....XD 03/24 20:20
einnoc: 謝謝K大 不過拋光光後像U大說的 如果被選任為遺產管理人 03/25 00:53
einnoc: 也是要作一樣的事情的樣子? 然後剩餘的財產還要被充公嗎XD 03/25 00:54
Ulster: 對 03/25 00:55
einnoc: 謝謝U大 回答超神速!! 03/25 00:57
JackSteadman: 謝謝 這樣看來就是無論如何那些人不能在不通知的情 03/25 16:39
JackSteadman: 況下自行全數拋棄財產 所以我們也暫時不用擔心 對吧 03/25 16:39
Ulster: 是 03/25 17:37
sietto: 通知其他繼承人不是拋棄繼承的法定要件 03/25 22:17
yuusnow: 遺產管理人可以不願任。 然後通知其他繼承人不是拋棄繼承 03/26 13:31
yuusnow: 的法定要件。 只不過他沒通知,你們可以說不知道阿嬤已 03/26 13:31
yuusnow: 經過世,拋棄繼承的時效是從你們知悉開始計算 03/26 13:32
Ulster: S大,但沒附通知法院不會准... 03/26 14:39
JackSteadman: 大感謝! 03/26 15:50
KKyosuke: 不是法定要件 可是那是法院的必要手續文件 03/26 19:55
sietto: 你可以直接跟法院說不想通知,看他是准予備查還是駁 03/26 21:31
Ulster: 別的我不知道,我們法院是會通知補正,不補裁定駁回 03/26 22:30
sietto: 駁回的依據呢 03/26 22:38
Ulster: 家事事件法第132條第3項 03/26 23:00
sietto: 原來如此。 那同條第2項中段呢 03/26 23:04
Ulster: 不清楚,我只是就本院實務回答(我也不辦這個...) 03/26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