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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 小弟第一次發文 事情是這樣 小弟前陣子借錢給朋友有簽了本票 但這陣子朋友避不見面,也連絡不到人於是我在3/6就拿本票去法院裁定 在3/19號也收到了法院第一次寄來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但我爬文法院會通知去補對方戶籍謄本連同去國稅局查資料之類的 但我遇到的情況是法院就只寄這張裁定書給我也沒通知到補什麼資料 也有打電話去訴訟輔導科查案件進度他說要等對方有沒有抗告之類的 到現在都4/5號了也都沒消沒息 小弟想問所以我接下來該如何是好.. 我預想的情況是對方一定會抗告那我之後又該如何處理? 而且他當初簽本票的地址好像也不是他現在的居住地也不知道他有沒有收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01.18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8080717.A.F9B.html
kery1120: 你不用擔心對方有無抗告,等著10-30天都是正常的 04/04 11:40
clpscol: 連一個月都還不到啊,之後會再發通知的 04/04 19:28
hjgx: 你有他身份證號就好 04/04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