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M (Be myself...)
看板LAW
標題[請益] 3方車禍提告與和解問題
時間Tue Apr 7 23:58:50 2015
今年一月騎機車停於某路口待轉區時
該路口一台直行車撞到一台轉彎車
轉彎車被撞到車體旋轉,接著轉到待轉區撞到我
三車只有我有受傷(手撕裂傷)
如今交通鑑定出來 轉彎車A-70%責任 直行車B-30%責任 我沒有責任
問題如下
1.如果和解,是提出求償金額,跟撞到我的A車求償並和解
還是要個別跟A及B求償及和解?(依責任比例去求償?)
2.如果和解失敗要提告過失傷害,是否A及B都有責任?需個別提告?
若只與其中一方和解,是否可告沒和解的另外一方?
想了解實務上的作法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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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acky0521: 我記得第二個是哪一台車撞傷你就告誰 04/09 16:39
推 boui33: 1、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負連帶責任。2、刑事上、如果兩人 04/09 21:23
→ boui33: 都有過失、就都有責任、因過失不屬共犯關係、需個別提告。 04/09 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