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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版大 我開了一家小吃店小本生意那種 前一陣子有個外勞來店裡說想打工 然後說他是嫁來臺灣 之後出示身分證 那時候說可以幫忙洗碗就領時薪那種 那時候也沒想太多所以沒有留他的身分證影印 雙方也沒有雇用契約 然後今天移民署把他抓走了 後來打店話來劈頭就說我們事情大條了 說這個外勞有肺結核之類的傳染病(什麼病我沒有聽太清楚) 需要叫我們到案說明 我們沒有任何契約就只有晚上他會來洗碗兩小時現領的那種 請問各位版大我該怎麼處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69.1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29095335.A.DB1.html
KKyosuke: 做吃的...那就等調查吧不然能怎樣呢 04/15 18:59
a9301040: 移民署又不管吃的?到底有沒有身分證? 04/15 19:32
s1497k047: 嗯..現在是移民屬說我們雇用非法勞工 04/15 19:38
a9301040: 移民署才不會管健不健康,到底有沒有身分證? 04/15 21:03
a9301040: 文中說有出示身分證?! 04/15 21:04
sindyevil: 身分證有無偽造? 04/15 21:04
s1497k047: 現在我第一時間是說我不認識他 04/15 21:19
s1497k047: 只是移民署的是說他是肺結核的追蹤病患要聯絡我出面說 04/15 21:19
s1497k047: 明 04/15 21:19
s1497k047: 我就說他有肺結核怎麽還能來臺灣 04/15 21:19
ixixet: 沒有印身分證並投保等,一些程序沒走,還是快徵詢專業吧 04/15 21:50
eddyjykk: 餐飲業不是都要交健檢合格才能上班嗎? 04/16 12:22
KKyosuke: 規定是這樣,小吃店哪會真的這麼守法 04/16 13:50
KKyosuke: 不出事就算了,出事只能認倒楣 04/16 13:50
depravity: 不認這可能一查所有的違規都被抓了 04/16 14:44
depravity: 認了 可能懶自己業績有了就沒通知其他同行(公家單位)了 04/16 14:45
taoist9999: 先確定真的是移民署的人嗎?當心是詐騙集團。 04/16 20:05
taoist9999: 就算有身分證,也要先查那個身分證的真偽。 04/16 20:06
taoist9999: 不懂怎麼查,就拿去請教專業人士。 04/16 20:06
taoist9999: 如果是逃逸外勞的話,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 04/16 20:10
taoist9999: ,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04/16 20:10
taoist9999: 五年內再違反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04/16 20:11
taoist9999: 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04/16 20:11
KKyosuke: 很簡單啦 到時候來開單就是真的 單純來要錢就是假的.. 04/16 20:19
a9301040: 不想收現金的是國家,想收現金的是詐騙 04/20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