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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有相同狀況, 爬完文大概了解但還是想確認一下 我女友在公司待了2年左右 如果在20日前已預告要離職 但公司老闆威脅說要找到新人並要我女友交接到全部都會為止 不然要告女友"損害公司利益"之類的事項 (比如女友是業務,離開後可能沒人跟客戶接洽導致公司損失) 請問依勞基法這樣告的成嗎?還是依規定滿20日女友便可走人不會有任何事? p.s.會這樣問主要是因為女友有許多同事被威脅到不敢離開 甚至發生交接完後,新人被老闆抓去當自己助理,要他重新教另一個新人的惡質情形 ※ 引述《LIENkt (歸蝶)》之銘言: 請教大家 勞基法中有規定 勞工在離職前必須事先預告資方 例如 工作3個月以上未滿1年需於離職前10日預告 那如果勞工是在資方主管同意的情況下, 未滿預告期間(例如隔天馬上)就離職的話 這樣是否會有違法的疑慮? 謝謝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109.26
ROCSimonLiu:同意當然沒問題。 03/16 16:12
KKyosuke:這個法律是保障雇主權益 雇主不說話就沒事 03/16 16:18
genderbb:就算未預告足,沒有處罰規定] 03/17 01:46
kaky:沒滿足預告又沒交接公司是可以找你麻煩的.... 03/17 02:36
sindyevil:未預告至公司受損 公司可以求償. 03/1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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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9301040: 20天直接走人,檔案要交接就是,其他的老闆要自己教啊 04/15 22:34
a9301040: 又不是培訓,還要教到會,如果公司找不到人豈不待一輩子 04/15 22:35
Elleson08: 謝謝樓上大大答覆~ 04/15 23:17
sindyevil: 所以才要預告阿 給他時間 時間一到就掰掰 04/16 11:25
eddyjykk: 工作2年 你要提前3個月跟老闆講 叫你女友至少給老闆3個 04/16 12:24
eddyjykk: 月 時間到找不到人不關她P事 他敢不負薪水 直接刑事告上 04/16 12:24
eddyjykk: 20天或1個月真的太少 作2年了真的不能說走就走啊 老闆 04/16 12:25
eddyjykk: 語帶威脅是可以理解 另外要怎樣證明公司損失也是一個學 04/16 12:26
eddyjykk: 問 不是老闆說多少錢就多少錢 民事官司可以打很久呢 04/16 12:27
ROCSimonLiu: 樓上是在亂教什麼 04/16 13:28
b2202761: 繼續工作1年以上3年未滿者,於20日前預告之 04/16 14:58
b2202761: 哪來要提前三個月? 哪邊的法條? 04/16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