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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Law 版前輩好 小弟想請問一下關於簡易庭快速開庭的事情 事情是,小弟(臺北)和對方有一些民事上的糾紛,鬧得不愉快,互嗆上法院處理。 小弟因為金額很小,打算以簡易庭的方式,看了法院的資訊,裡面有個快速開庭,只要雙 方到場聲請就能立刻開庭 想問的是,台北簡易庭是否真的有這樣的服務呢? 因為打電話問法院 ,說哪有可能你到就開,大家都很忙,要找法官和書記官… 和網路上取得的資訊不同… 另外,如果真的有這項服務的話,是否我到場對方沒到場(過程有講日期但沒有幾點之類 的確切時間…就結束聯絡管道了),我就無法告他,而必須用訴狀的方式傳喚他到場…如 果能的話,那就只有單方陳述,法官就能判嗎? 想快點解決事情啊…唉 不好意思打擾版上的各位前輩了,第一次遇到司法糾紛,還請各位開示…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0.220.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0559868.A.4EB.html
KKyosuke: 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1/assist01-12.asp 05/02 18:28
KKyosuke: 簡易庭跟地方法院不一樣05/02 18:31
您好,有更正了 小弟的確也是看那篇,但還是有點不懂… ※ 編輯: attitude00 (111.81.225.19), 05/02/2015 18:53:00
tgsh: 是的,這就是民事的簡易庭 05/03 09:03
tgsh: 只要糾紛金額在10萬以下(應該是這數字)就可以去 05/03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