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3131 (bbb)
看板LAW
標題[問題] 收到通知書但不再我住的縣市?
時間Tue May 12 16:50:43 2015
如題
收到警局請我到案說明
但該分局在外縣市
和我發生糾紛的人卻在新竹
我可以要求在新竹的警局說明嗎?
如果可以 我該怎麼和承辦偵查佐說?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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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b3131 (110.26.171.46), 05/12/2015 16:52:01
→ SoaringHawk: 就電話跟他講,他不肯也沒啥辦法… 05/12 19:22
→ SoaringHawk: 但倒是可以看能不能幫你把案子送到你住居地所在地檢 05/12 19:27
→ SoaringHawk: 署 05/12 19:27
推 clpscol: 依刑訴以原就被原則聲請移轉管轄 05/12 22:38
→ depravity: 刑沒原也沒就被= =法條把案發地寫在前實際上也大都如此 05/13 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