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ollowecho (基隆小雨都)
看板LAW
標題[請益] 本票到期日與發票日相同
時間Thu May 14 00:42:12 2015
如題,日前商借款項給朋友,安全起見朋友也同意開立本票
但是今天發現到期日與發票日都填寫104年10月30日
正常來說發票日應該是開票的日期,不知道發票日開到未來的日期有沒有效力?
還是需待104年10月30日那天才生效,而我當天就能要回這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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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clpscol: 票據法沒有規定說不行 05/14 00:54
推 Ulster: 到那天才生效並得請求 05/14 00:57
→ followecho: 了解,只要本票還有效力就好,等10/30才生效便是 3Q 05/16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