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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最近支付命令的慘劇就發生在我同事上 覺得我應該要警惕 因為我有房子在出租中 由於我自己常到西雅圖工作 往往就是半年一年才回台灣 所以可能收不到郵務送達通知書 那麼支付命令的20天是從甚麼時候開始倒數? 郵務送達到我家時? 還是我去警察局領時? 另外假如我在過外 有甚麼辦法讓我在國外可以知道是否有支付命令的問題嗎? 總不能每天都叫我朋友幫忙去看吧...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17.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2635906.A.83A.html
depravity: 可以每19天 XD 05/26 18:48
v3su: 以送達日為主 05/26 19:04
maniaque: 可以委託物業代管 05/26 19:36
a9301040: 一定要合法送達,自合法送達時起算,無合法送達可救濟 05/26 20:41
hjgx: 打死不領就對了 05/26 22:44
shengyuhuang: 還有公示送達啊 ....只是時間長了一點點而已 05/26 22:53
a9301040: 支付命令不能公示送達,免驚,不是你本人簽名都不會怎樣 05/26 22:55
a9301040: 3個月支付命令就失效,基本上你在國外,債權人不會聲請 05/26 22:56
a9301040: 聲請費用會打水漂,送法院 05/26 22:57
q135q135: 各位聽過寄存送達嗎?小心為上 05/26 23:12
depravity: 住居所≠戶籍地 住國外寄存送達生效日為領取日 = = 05/26 23:23
sychang0807: 家屬代簽也算吧 05/26 23:50
Ulster: 代簽原則上合法。如果可以聯絡卻不聯絡是有責任的 05/27 00:35
ixixet: 戶籍在國內?那就在戶籍地處理送達問題。樓上幾位有說了 05/27 06:55
bookbookcat: 就算朋友或家人有幫你看有收到,如果你對此債物有意 05/27 09:11
bookbookcat: 見,還是得提出異議,最好在支付命令階段就提,別搞 05/27 09:11
bookbookcat: 到強制執行才提那是會比較麻煩的~ 05/27 09:11
sychang0807: 那如果代簽,又聯絡不到呢 05/27 09:30
depravity: 連絡不到不要手賤 = = 05/27 11:43
sychang0807: 只是法院文件不拆誰會知道是啥,好的郵差連代收都不 05/27 20:16
sychang0807: 準 05/27 20:16
linijay: 5月26日的新聞說最快6月初會三讀修正,不知道是否差很多 05/28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