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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在一公開場合,三人以上。 A對B罵「去你的」 請問A被B告,A會有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3.141.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2693591.A.138.html
Aaso: 去你的 不是髒話吧 05/27 11:05
KKyosuke: 我只能說看法官 05/27 14:50
Ulster: 還有檢察官 05/27 16:35
depravity: 官官難過官官過就沒事這樣說嗎 XD 05/27 16:41
KKyosuke: 這認定標準太模糊了 沒辦法 05/27 17:49
afflect: 以台灣語言文化 去你的 的確定義是彰化 但老化一句看法官 05/27 19:17
malemma: 想到笑傲江湖裡有一句「滾你奶奶的」 05/27 21:09
LaVieDe: 不一定,通常實務上會看前後語句,還是有風險! 05/28 08:09
ed47: 運氣不好 遇到鬼檢查官 再遇到鬼法官就公道價3萬 05/28 22:41
ed47: 然後為了這種鳥案 浪費社會資源 05/2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