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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不曉得發文在此適不適當 但還是想先請教各位(彎腰 1.律師之執業需於任一地院登錄 修法前好像有限制,現在則沒有 2.律師只能在有加入公會的區域執行業 務 (加入台北公會則無法於台中執行相關 業務。如要在台中執行業務則需加入 台中公會) 3.所以於哪個法院登錄和可否於當地執 業無關,重點是加入該地公會與否。 4.如果該律師沒加入該地身份可否以辯護人、代理人身份出庭(不過被發現會有懲戒的問 題) 5.那可以接到該地區的案子後馬上加入該地公會吧(時間應不會衝突) 其實好像就是個觀念而已,還煩請指教。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66.25.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2732236.A.D45.html ※ 編輯: Htyes2040120 (42.66.25.179), 05/27/2015 21:11:25
Ulster: Lawyer板 05/27 21:15
alawyer: 問這是要? 05/27 21:24
sychang0807: 為啥律師要加入當地公會才能在當地訴訟 05/27 22:39
Afun2009: 規定。 05/27 23:06
HypocritePro: 當然必須加入 時間不會衝突 就是要錢 入會加上每月 05/28 03:38
ixixet: 請參考律師法和倫理規範。最近很多非以事務所名義者踩線 05/28 10:15
Htyes2040120: 就上課老師提到的,看來我應該觀念是對的,也謝謝回 05/28 18:00
Htyes2040120: 應的各位^^ 05/28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