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有關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問題想請教大家: 如公務機關開立繳款書請民眾繳納過去5年的租金 (ex.103年1月發文追收98-102年的租金), 但繳費期限長達1年(至103年12月底), 那當期限屆滿後,如有民眾還是沒繳錢, 是否會因機關未於請求日起6個月內起訴,視為時效不中斷, 導致民眾可主張不繳已超過5年(ex.98年)的租金? 還是說所謂的請求後6個月內是指期限屆滿後的6個月內?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59.236.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2903390.A.793.html
ixixet: 不一定。萬一他一直發函,或送訴訟捏? 05/29 20:50
ixixet: 當然,你可以抗辯。對方就會提出他的說法 05/29 20:52
a9301040: 不繳租金可能會終止契約...除非你有法律保護不能終止 05/30 09:30
KKyosuke: 這種case通常是佔用土地,請求還地+使用租金 05/30 14:42
KKyosuke: 因為佔用時間通常遠超五年,所以影響不大 05/30 14:42
KKyosuke: 以你的例子而言,的確可能造成98年的租金可主張時效抗辯 05/30 14:44
depravity: 私人會跟妳說妳不給(時效抗變)那就沒得談拆屋吧 XD 05/30 14:48
ixixet: 拆屋還地就嚴重了 05/31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