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dymind (少女歐巴桑)》之銘言:
: 2007年知名的景文案因為檢察官逾期上訴
: 引起大家注意檢察官一直有逾期簽收、逾期上訴的問題
: 而後似乎有幾年都強調以法警送達日為準
: 但2011年許聰元案又再度發生上訴逾期定案事件
: 司法院對此做出說明,以後以承辦檢察官當面簽收為主
: 這樣是否表示現在檢察官又回到隨自己時間
: 有無把上訴情形下才高興簽收?
: 想當然我是不相信 檢察官會與其它郵差送達的當事人同天簽收
: 只是想知道目前實務來講 檢察官正常會慢個幾天?
: 書記官是否會默契性的也習慣慢幾天送達檢察官?
就我以前工作上所知的向檢察官送達方式(注意,各機關未必一致)
是法警去檢察署對檢察官做送達,檢察官不在會請代理人收受送達
所以基本上不會發生檢察官看心情來簽收送達的問題
至於與郵務送達日期能否一致.... 通常是沒辦法的
因為法院是每天將文書送郵局去寄,法警可不是專職送達
有很多其他業務要做的,所以去檢察署做送達就我所知一般是一個禮拜兩天
以前確實是向檢察官送達這部分有很大漏洞,但檢察機關又不願接受讓收文部門來收受送
達
所以才變成用法警送達,盯著檢察官當面簽收。
所以還會發生問題的話,只剩下人的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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