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ly26105 (閔閔)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面交買賣 買方退換貨
時間Thu Jun 11 22:17:45 2015
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有些疑問想請教 麻煩各位了
本人目前使用LINE 的群組經營個人服飾網拍,日前有一位顧客私訊我傳送圖片購買一個
包包及兩件衣服。
我們是首次交易,
但沒有立約商品不能退換等約定。
貨到後我們約在學校的門口面交,交貨時我把袋子裡的包包跟兩件衣服比給她看請她確認
,
隔天客人私訊我說包包她訂錯顏色了要求換色。
我詢問提供的廠商,可是廠商說無法讓我換色我也照實跟顧客說明,結果顧客說包包不能
換就要退,說不是該有七天鑑賞期,不能退很誇張我服務態度不好等等的話,我又再次跟
她強調是她訂錯我們只是在Line小本經營 且廠商也沒給我們所謂的七天鑑賞期 這樣我們
不就要因為客人的疏失而自行吸收,不過最後我還是願意退一步包包部分退錢給她。
她看完更生氣的說不止包包她其他的衣服全部都要退,
開始找藉口說尺寸 照片色差都讓她不滿意,但尺寸號碼當初現場都有跟她確認,衣服也
是實品拍攝,她說如果不全額退將提告消保法。
請問以上上述,
適用七天鑑賞期或構成提告嗎?
麻煩大家了 不好意思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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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1.10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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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yosuke: 適用 06/11 22:50
→ kaky: 傳送的圖片是你網拍內容則可能符合網購七天 如果非網拍內容 06/12 00:39
→ kaky: 那就有不同的可能 06/12 00:40
→ sindyevil: 小本經營還是經營啊 06/12 07:33
→ snly26105: 那請問ㄧ下 所謂的網拍定義是 因為我只有在line上的群 06/12 12:11
→ snly26105: 組經營 那這樣也算嗎 謝謝大家的回覆 06/12 12:11
→ maniaque: 面交了,交易型態應該已經跳脫消保法 06/12 12:25
→ kery1120: 消保法19條似乎沒有罰責..如果對方要告..頂多就是退錢 06/12 12:29
推 KKyosuke: 你只要專業靠這個賺錢不管是擺地攤還是架設粉絲團都是經 06/12 22:09
→ KKyosuke: 營者 06/12 22:09
→ kaky: 面交只是交付方法 交易型態仍是網路買賣(郵購) 06/14 11:52
→ sindyevil: 有辦法處理,但基於發問者是經營者,開業有風險,請自 06/14 13:10
→ sindyevil: 己加油…… 06/14 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