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songuitar (Elson)
看板LAW
標題車禍賠償
時間Mon Jul 6 21:24:12 2015
一個月前左右 我下班騎車回家的陸上被一台闖紅燈的酒駕司機撞飛
我的車子全毀
我膝蓋粉碎性骨折開刀
右手脫臼骨折
對方沒有受傷
他負完全責任
醫生說我可修養三個月 以後手不能搬重物。雖說是三個月,但我認為
我能完全好至少要半年...
目前無法行走只能坐輪椅
對方賠償只打算賠40萬
我需要爸爸照顧 而導致他沒辦法上班 而我也沒辦法上班
我開至少60萬 這樣合理嗎..
調解第一次不成功
我已經提出過失傷害了
有人有類似案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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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pravity: 醫師有說需照護三個月? 07/06 21:37
推 cooljiunn: 請多保重阿!!! 07/07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