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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前左右 我下班騎車回家的陸上被一台闖紅燈的酒駕司機撞飛 我的車子全毀 我膝蓋粉碎性骨折開刀 右手脫臼骨折 對方沒有受傷 他負完全責任 醫生說我可修養三個月 以後手不能搬重物。雖說是三個月,但我認為 我能完全好至少要半年... 目前無法行走只能坐輪椅 對方賠償只打算賠40萬 我需要爸爸照顧 而導致他沒辦法上班 而我也沒辦法上班 我開至少60萬 這樣合理嗎.. 調解第一次不成功 我已經提出過失傷害了 有人有類似案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142.1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6189055.A.059.html
depravity: 醫師有說需照護三個月? 07/06 21:37
cooljiunn: 請多保重阿!!! 07/07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