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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說我目前已經列入被重要列管人物 所以電話 網路活動 網路發言都被監聽 如果我宣稱自己網路活動發言都被監聽監控 但是警察並沒有這麼作 我會不會被告毀謗? -- :你挺貪腐 :你不愛台灣 國之將亡 必出 別鬧了好嗎?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8.9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6768244.A.1F6.html
Gi8: 社維法的機會比較大... 07/13 14:37
Howard1984: 樓上,我覺得比較試用精神衛生法 07/13 15:12
Ulster: ...不會。監聽監視也不是警察想就可以做 07/13 22:14
Ulster: 原PO不要把自己弄得太緊張... 07/13 22:15
a9301040: 其實沒人監視你 07/13 23:31
kissa8443: 依照通訊監察保障法 我記得好像要法院核准才可以實施 07/14 12:54
kissa8443: 應該是這樣吧 07/14 12:54
a9301040: 這種案子警察不可能申請,不符合要件,原PO不用多想 07/14 22:30
hjgx: 待過電信公司就知道,派出所所長就能夠調通聯 07/15 01:05
AFTER25: 去年修法後通聯記錄須法官核准才能調 07/15 20:33
hjgx: 待過電信公司就知道,派出所所長就能夠調通聯 07/16 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