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lster: lawyer板 07/16 11:16
推 maniaque: 興建建物可以透過農航所歷年空照圖佐證..... 07/16 12:56
→ maniaque: 而建物應該有繳房屋稅吧,這也是佐證資料 07/16 12:57
→ marisa515: 因當初口頭約定房屋稅拿我們的押金繳 07/16 18:24
→ marisa515: 所以他用繳交房屋稅單據佐證說房子是他的 07/16 18:27
推 maniaque: 所以,你們的房子一直都是別人在繳稅的???? 07/16 18:31
→ maniaque: 那你們的租金繳納佐證資料哪?? 07/16 18:32
→ maniaque: 一千萬的資金轉移,都是付現??? 07/16 18:33
→ maniaque: 要是什麼都沒有,那個人對這個案子,只有不樂觀可形容 07/16 18:34
→ maniaque: 你們只找律師寫訴狀,卻不肯花錢請律師打官司.... 07/16 18:35
→ maniaque: 別亂了,任何人從資料去看,都不認為你們有法律地位在... 07/16 18:36
→ maniaque: 證人作證? 那對造也找證人來作證呢?? 07/16 18:36
→ maniaque: 法官不能明白的講,所以要你們這方找律師來... 07/16 18:38
→ maniaque: 另外,一年租金三十萬,這塊地很大塊吧.... 07/16 18:38
→ marisa515: 租金是用現金付的,有簽收單據 07/16 18:57
→ marisa515: 本想說我們完全站的住理,去跟法官說明ㄧ下就好了,呵 07/16 18:58
→ marisa515: 呵 07/16 18:58
→ marisa515: 請問沒有法律地位的意思是?? 07/16 19:01
→ marisa515: 對方目前還沒有提出證人,他們應該也提不出證人吧 07/16 19:03
推 a9301040: 房子誰蓋的?出資人?營造廠?資金流?房屋稅籍上的所 07/16 19:16
→ a9301040: 有人?歷年繳納證明? 07/16 19:16
→ kaky: 對方不必提證人,人家提繳稅證明就好了 07/16 20:29
推 ixixet: 國財?有得玩了,你還是請律師研議吧 07/16 21:05
→ marisa515: 房子是我們蓋的,有證人可證明 07/16 23:29
推 ixixet: 我不會否認房子,但房子怎會在別人土地上?加油吧…唉 07/16 23:31
→ marisa515: 現在土地已經由我們承租,先前三萬塊其實是跟他租土地 07/17 00:13
→ marisa515: ,只是沒有文件證明,該怎麼辦? 07/17 00:13
→ depravity: 對方承認房子是妳們的土地是國有的不是給付不能嗎? XD 07/17 01:04
→ depravity: SORRY 看錯 07/17 01:13
→ maniaque: 說真的,律師已經講得很清楚,切割房子跟建物 07/17 06:57
→ maniaque: 你們主攻防就是建物所有權,你們一直沉溺在有證人有證人 07/17 06:57
→ maniaque: 來去對抗一個有房屋稅證明,稅務局證明這傢伙是"所有人" 07/17 06:58
→ maniaque: 稅籍資料會增加你們那塊加蓋的建物稅金 07/17 06:58
→ maniaque: 對方掛著名字默默繳了幾十年,你們也沒過問 07/17 06:59
→ maniaque: 更正推文,切割土地與建物 07/17 06:59
→ maniaque: 土地用已經用了,一千萬租金繳也繳了 07/17 07:00
→ maniaque: 懂嗎??? 07/17 07:00
→ marisa515: 我爸太單純也沒想那麼多,一切都尊 07/17 10:24
→ marisa515: 重房東的安排,怎知房東沒有去繳租,讓我們取得承租權 07/17 10:25
→ marisa515: 之後他心有不甘鬧出這件事,想再敲我們一筆 07/17 10:26
→ marisa515: 問題我們乖乖付房租,後來還得幫他繳罰金,現在還要再 07/17 10:27
→ marisa515: 拿一筆錢給他,我們也不甘心呀,我們覺得我們沒錯 07/17 10:27
→ marisa515: 但不知道該如何證明我們沒錯,像我們這種狀況的人應該 07/17 10:30
→ marisa515: 不少,若因此輸掉官司,我真不知法律正義何在 07/17 10:31
→ yuusnow: 房子是你們的你們幹嘛繳房租= =??? 還有自己不懂法打輸 07/17 12:02
→ yuusnow: 就怪法律沒正義?? 不是叫你們找律師研議了嗎?? 07/17 12:03
→ yuusnow: 房跟地要分開來看,你們說房子是你們蓋的請舉證。 07/17 12:03
→ yuusnow: 只是找律師寫狀但主要還是你們再弄阿,你們搞不懂這件事 07/17 12:05
→ yuusnow: 的法律關係為何,又不肯找專業來弄,輸很正常。 07/17 12:06
→ yuusnow: 房屋的"客觀證明"都是對方為所有人,要對抗這件事本來就 07/17 12:07
→ yuusnow: 要舉證,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你證據夠嗎?? 07/17 12:08
→ a9301040: 其實你房租地租分不清楚,在法院很危險 07/17 12:25
→ a9301040: 另外,土地出租最好也不用房東這個詞 07/17 12:26
→ marisa515: 謝謝大家指教,我並非怪法律無正義,現在也努力在找尋 07/17 14:11
→ marisa515: 適合的律師 07/17 14:11
→ marisa515: 房租地租分不清的部份,我們也努力想將其區隔清楚,無 07/17 14:17
→ marisa515: 奈當時顧慮原告是違法將國有財產局的地轉租我們,所以 07/17 14:17
→ marisa515: 沒有在任何文件資料下留下證據,且唯一簽的那份三年合 07/17 14:17
→ marisa515: 約又依原告要求承租鐵架天棚等建物,沒有提到土地 07/17 14:17
→ marisa515: 像這樣的狀況,請了律師即能解決嗎? 07/17 14:19
→ alawyer: 為什麼不能?怪怪的... 07/17 16:30
→ yuusnow: 為什麼不能+1 另外,在這樣拖下去,到時候什麼該說的 07/17 16:42
→ yuusnow: 不該說的都說了,證據沒全都拿出來,法律主張沒主張 07/17 16:42
→ yuusnow: 你就算請到律師都不一定救得回來,更別提可能要判了你都 07/17 16:43
→ yuusnow: 不知道就結束了....到時候萬一輸了,要找律師都來不及 07/17 16:44
→ yuusnow: 然後 房租地租分不清楚那妳們是在打什麼?? 你不是說房子 07/17 16:45
→ yuusnow: 是你們蓋的?? 那就沒有"房租",因為房子不是原告的 07/17 16:45
→ yuusnow: 那所有的"證據"全都指向是你們跟原告"租屋",你們的證據 07/17 16:46
→ yuusnow: 在哪裡?? 看起來你根本不了解本案爭執的重點和法律關係 07/17 16:47
→ a9301040: 證據還是要你提供,律師是釐清你的法律關係,跟對造在法 07/17 19:09
→ a9301040: 院辯明而已,不過以你的用字,你需要好律師 07/17 19:10
→ a9301040: 光「房東」「房租」這種用詞,嚴重點被當認諾,通常當不 07/17 19:11
→ a9301040: 爭執事項,都不用繼續告下去了,就算法院很好心,也會一 07/17 19:11
→ a9301040: 團亂,聽不懂你的主張,最後就敗訴了 07/17 19:12
→ ping2001: 1.對方有利證據,就是房屋稅義務人,為何他會為房屋稅義 07/17 20:20
→ ping2001: 務人。2.你們有利證據,可能有人證。而100年國有財產局 07/17 20:20
→ ping2001: 與你們訂租約也是對你們有利。如果對方為房屋所有人應該 07/17 20:20
→ ping2001: 是對方承租。如果因繼承問題,對方說你們自行承租,那至 07/17 20:20
→ ping2001: 少也是否該減少租金。因為如依照對方說法以前租金包含房 07/17 20:21
→ ping2001: 屋與土地,現在已查明土地已非對方所有 07/17 20:21
→ alawyer: 法院看的點可能不太一樣,原po還是找律師吧。 07/18 13:34
→ marisa515: yes sir,謝謝您們的建議,我們會盡快找律師研議 07/19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