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maniaque: 三個字 自己吞 07/16 20:28
→ maniaque: 原PO可曾想過,數字網抽頭,一部分不就是為了交易風險 07/16 20:28
→ maniaque: 所必須的補償提撥???? 07/16 20:28
→ maniaque: 那既然自己在這一塊,為了節省,讓自己暴露在風險當中 07/16 20:29
→ maniaque: 也沒有相關的風險預防與控管 07/16 20:29
→ maniaque: 原PO還有什麼籌碼可以去吵呢???? 07/16 20:29
→ maniaque: 這五千五百塊錢,或許可以當作 "學費"看待... 07/16 20:30
→ a9301040: 無解,你不知道對方是誰 07/16 21:38
→ a9301040: 這些錢買一個經驗,這也是為什麼有第三方平臺、支付存在 07/16 21:39
→ hardenman: 謝謝各位的講解,那如果說我拿line的紀錄 去報警,可 07/16 23:27
→ hardenman: 行嗎?告對方詐欺的話,或者是透過遊戲公司來查IP,進 07/16 23:27
→ hardenman: 而知道對方是誰呢?謝謝解答喔 07/16 23:27
→ v3su: 您這個很難成立詐欺,頂是民事債務不履行。樓上各位大大的 07/17 02:17
→ v3su: 說法,請您仔細深思 07/17 02:17
推 swleu0804: 詐術嗎...是有可能成立詐欺,新修的通保法也能讓警察查 07/17 02:29
→ swleu0804: 給你個方法 07/17 02:29
→ swleu0804: 去報案詐欺,臉皮厚點,警察說什麼都不要怕,告就是了 07/17 02:30
→ swleu0804: 正常來說應該不會有誣告問題,再利用警察通知對方到場 07/17 02:30
→ swleu0804: 你就知道是誰了,接下來盡量和解,畢竟只是有可能詐欺 07/17 02:31
→ swleu0804: 或者是乾脆訴訟外解決XD 07/17 02:32
→ maniaque: 再 "利用" 警察?? 發文給韓國提供 Line帳號所有人個資? 07/17 06:44
→ maniaque: 警察局不是討債公司..... 07/17 06:46
→ Afun2009: 如果知道遊戲ID,或許有追查可能性,但若是國外遊戲就.. 07/17 08:48
→ Afun2009: 另外,別想用LINE查,韓國在這點很不配合台灣的司法.. 07/17 08:49
→ hardenman: 謝謝上面各位大大的講解,小弟有詢問稍微懂法律的朋友 07/17 10:46
→ hardenman: ,他是跟我說,如果是告詐欺的話,警方會像遊戲公司( 07/17 10:46
→ hardenman: (該遊戲為英雄聯盟)索取帳號使用者資料和IP 位置,進 07/17 10:50
→ hardenman: 而知道對方是誰,但我有個疑問點是,警方會單憑line的 07/17 10:50
→ hardenman: 紀錄,就可以跟遊戲公司索取相關資料嗎?小弟我也是不 07/17 10:50
→ hardenman: 太了解這塊,謝謝各位大大的解答了 07/17 10:50
→ v3su: 重點,他有用詐術騙您嗎?!不是您覺得數字網抽成過高而與 07/17 10:55
→ v3su: 對方私下交易?那他並沒用詐欺行為來騙您啊,只是事後耍賴 07/17 10:55
→ v3su: 不給錢而已。您要不要仔細問清楚再提告?因為訴訟真的很折磨 07/17 10:55
→ v3su: 人 07/17 10:55
→ hardenman: 先謝謝這位大大的解答,對方是有在Line上面,跟我說, 07/17 11:01
→ hardenman: 打完就會付我錢,因為對方態度很好,我也就相信對方, 07/17 11:01
→ hardenman: 我們主要是有在line上面達成交易內容,我代打完,就會 07/17 11:01
→ hardenman: 付我款這樣,但事後卻耍賴,搞消失了,這要能算用詐欺 07/17 11:01
→ hardenman: 行為來欺騙我嗎,我是花時間幫他打,並沒有什麼金錢上 07/17 11:01
→ hardenman: 的損失,謝謝解答。 07/17 11:01
→ yuusnow: 騙你 不等於詐欺。 07/17 12:11
→ a9301040: 還是可以報案,但... 07/17 12:27
→ maniaque: 要從法條去看,這案子要成立詐欺真的太難了 07/17 12:35
→ maniaque: 刑法339 可以研究一下 07/17 12:36
→ maniaque: 債務不履行 07/17 12:36
→ maniaque: 這是這個案子的範疇... 07/17 12:37
→ maniaque: 打工老闆不給薪水,算不算詐欺??? ^_^ 07/17 12:37
→ maniaque: 從這個概念去發想,就知道這個案子是不是詐欺了.... 07/17 12:37
→ a9301040: 打工招募一開始,僱主如不打算發薪,還是構成詐欺 07/17 19:08
推 KKyosuke: 重點就是如何證明他一開始就沒打算給錢... 07/17 19:46
→ a9301040: 非常非常非常難... 07/17 20:11
噓 malemma: 下次代練記得,分階段收費。尾款收費前先把裝備和金錢 07/17 20:11
→ malemma: X清空,交易完再給。 07/17 20:12
→ a9301040: 不過,提出告訴就算不起訴,也找到不當得利相對人 07/17 20:12
→ a9301040: 如果檢察官願意調IP等資料的話,那還是有搞頭 07/17 20:13
推 KKyosuke: 除非有前例 否則這種case都只有學術討論價值.. 07/17 20:48
推 swleu0804: 我真的覺得利用警察去調資料可以啊ˊ_>ˋ反正現在困難 07/18 17:04
→ swleu0804: 點是找不到人 07/18 17:04
→ swleu0804: 逼他上談判桌不是也是個好方法嗎?我當然知道警察不是 07/18 17:04
→ swleu0804: 討債公司啊 07/18 17:04
→ swleu0804: 但由他們找人總比自己找機會大吧 07/18 17:04
推 KKyosuke: ...警察不會去找啊 07/18 17:58
噓 v3su: 誰說警察可以調資料?!連局長都不行。可以調資料的只有偵查 07/18 17:59
→ v3su: 隊及刑事組,還得由法官同意。 07/18 17:59
→ v3su: 樓上如果說的是口卡,我還信。派出所跟分局,電腦是沒辦法 07/18 18:00
→ v3su: 直接跟地檢、法院系統相連好嗎 07/18 18:00
推 swleu0804: 報警後不就開始偵查程序了嗎?這樣檢察官等還是不能查 07/18 18:19
→ swleu0804: 嗎 07/18 18:19
→ swleu0804: 還是我記錯了嗎?我想說反正報案後,檢警系統就會去幫 07/18 18:20
→ swleu0804: 你調查? 07/18 18:20
推 v3su: 您記錯了啦 Orz。員警或派出所所長或分局長都不行≠這如果被 07/18 18:48
→ v3su: 知道,會被調離原職務。而且他們的電腦只能連線警政署調閱口 07/18 18:48
→ v3su: 卡讓民眾指認,其他像地檢、法院犯罪系統都不能連線,只有 07/18 18:48
→ v3su: 偵查隊跟刑事組的電腦可以 07/18 18:48
→ hardenman: 謝謝上面各位大大的講解,讓小弟豬長知識了,感恩 07/19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