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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個月前有跟對方交易物品好像是265元,因為對方沒有收到物品所以告了我詐欺,但是我是有寄出的(也許手機號碼寫錯導致對方沒收到)只是明細都不見了,所以我也不能證明什麼,但當下對方說沒收到我也表明了可以退他錢,但對方堅持提告。 上了法院後,對方直接向法官求償3萬,法官說了不可能,我們被轉調解委員。 今天我們去了調解委員,對方直接求償5000,但是我覺得我仍然覺得對方求償價格不合理,於是我們沒有和解成功,又要轉法院了。 想請問各位,像這種事情發生對方可求償的最高上限到底為多少,如果真的定案了會留案底嗎? 手機排版傷眼抱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10.17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39464366.A.183.html
KKyosuke: 他頂多就拿回本金加上這段時間的利息而已 08/13 19:17
KKyosuke: 然後我不覺得這會有刑事問題 08/13 19:17
maniaque: 東西呢??? 08/13 19:25
depravity: 妳明細丟了 對方資料填錯 自己的也填錯讓業者找不到妳? 08/13 19:36
depravity: 賠是不多拉265+利息而已 08/13 19:38
sarra50830: 是有退回來 但是那陣子太忙我也無暇去把東西拿回來 08/13 19:39
depravity: 要是恰巧業者也遺失妳的交寄紀錄詐欺很有可能成立 XD 08/13 19:39
sarra50830: 但是對方在時間內沒收到貨也表示要直接走法律途徑不 08/13 19:40
sarra50830: 接受退款 08/13 19:40
sarra50830: 我會再去查寄貨資訊的 如真的電話填錯那也是我的疏失 08/13 19:42
depravity: 那對方還可以要求履行利益(如果存在的話) 08/13 19:42
sarra50830: 只是我是很怕我不懂會被敲竹槓 08/13 19:42
depravity: 你沒看錯 真詐欺對方能要求的比較少 XD 08/13 19:46
saltlake: 問題是詐欺罪犯刑法而有被關之虞 08/14 05:15
m91416093: 賠錢了事吧 08/14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