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再來就是上法院開準備程序,抑或就這樣不用上法院。 08/25 21:58
如果在開的話 對方也會到場 那我能在現場告誣告嗎 還是說得多一次程序 ,當然如果沒在多跑我也就罷了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5/2015 22:07:08
→ niceshotse: 對方你認識嗎?不一定是誣告啊,也有可能某個環節搞錯 08/25 22:11
我也沒朋友在北部 , 是北部那邊提告的
沒注意提告者ID 但被告者遊戲ID完全不認識 …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5/2015 22:13:14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5/2015 22:15:09
→ darkaikainu: 結果你到底有沒有罵過人?是有人用你IP去罵人? 08/26 02:52
他給我看的資料不是我本人持有的人物名稱 , 我對此事也沒有印象 , 就莫名奇妙被告了
→ darkaikainu: 有人用你IP登入自己帳號去罵人所以算你頭上? 08/26 02:53
我也懷疑是這樣 ,但回去跟朋友問過 有借過電腦的都說沒看過此ID
→ arl: 如果IP是浮動的照理說電信警察會比對時間吧? 08/26 03:13
可是直接調帳號持有人資料不是比較快嗎 … 查IP這招根本漏洞百出
我也覺得莫名奇妙 …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6/2015 07:11:33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6/2015 07:12:29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6/2015 07:13:17
※ 編輯: e049527 (220.143.53.17), 08/26/2015 07:16:29
推 credarp: 好奇下文 10/01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