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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gstheduke (Bernie)》之銘言: : 各位好 : 以下是事件發生的緣由 : 昨天我跟一些朋友在公園打球 : 因為現場人數打球人數比較多 : 所以我們決定不在給別人報隊參加 以後不可以這麼做 : 但是有一位先生A : 他表明沒有這種事情(他一定要打就對了) : 然後就拿球在我們打球的地方鬧 : 後來想說算了退一步,就讓他們報隊 : ======以上我個人在現場,後來我有事先離開了====== : 依照現場的朋友轉述 : 因為打球肢體上的碰撞 : 這位A先生直接向我朋友揮拳並打到我朋友B : B也有反擊一下 : 之後A就在場邊撿了安全帽揮擊B的頭部 : B又反擊,造成A有流鼻血 : (我們有朋友當人證,但其他民眾不願意幫忙,有驗傷單,但是應該沒有影片) : ================================================= : 這邊想請問幾件事情 : 1. 在不和解的前提互相提告且傷害罪成立的情形下,雙方都會留下案底嗎? : 2. 如果要和解的話,我們需要找那些單位的幫忙? 和解記得簽和解書 一般來說找警察 機關喬他們就會告知你方法了 : 3. 如果要提告的話,我們可以到哪些地方尋求免費或是付費的諮詢? 找付費就找律師啊,免費的話就去警察機關泡茶聊天,再不然去法院應該會有免費諮詢服 務。 : 以上麻煩大家的解答 : 最重要的是,我朋友很怕留案底 : 我在上面爬文看起來好像會有案底,但是良民證不會有標示? : 因為我不是念法律的,所以我也想知道 : "到底在法律上的案底定義是?" : 謝謝各位的幫忙,感謝 一 目前事實情況來說有可能是互歐,也有可能有正當防衛適用,阻卻故意傷害罪的違法 。 二 以你提供的事實來說,目前對你們有利的是,對方先動的手。因此在認定上正當防衛 可能性較高,但應盡量避免單純報復性說詞,例如他打我,所以我也要打回去。建議說法 :我想阻止他繼續打我,所以才動手。他不打我就沒動手防衛了。如此才有可能於正當防 衛上做爭執,方有可能無罪。否則可能將被視為單純互歐而具傷害故意,構成故意傷害罪 。 三 你朋友如若怕有案底什麼的,將在和解談判上造成弱勢,任由對方予取予求。不要把 這擔心透露給對方知道。 四 球場打球採報隊制,雖於球場利用規則上無此規定,但尚且符合社會通唸及習慣。只 要你們沒有真的排除他人使用之故意及行為,難認有妨害他人權利之行使。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153.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1337202.A.C33.html ※ 編輯: fuxdk (101.139.153.120), 09/04/2015 11:29:49 ※ 編輯: fuxdk (101.139.153.120), 09/04/2015 11:34:56 ※ 編輯: fuxdk (101.139.153.120), 09/04/2015 11: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