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99年7月買了房子 然後就被前前屋主告說侵佔 說我侵佔他的車位..該車位是在我家門口 本社區一樓前空地為避免紛爭都是給一樓使用 頂樓是給十樓使用 他沒有所有權證明 結果檢察官判我不起訴 不起訴書對我也沒有很有利 只說車子是動產不算侵佔(還是竊佔)而已 大概是因為他告刑事吧..小弟不是很懂這方面 現在換停我老婆的車 又寄存證信函給我老婆說佔用他們的車位 想請教各位 如果他再告我們~~有辦法不要跑到法院或偵查庭嗎?? 很浪費時間 有辦法讓他告不成我們家人嗎??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69.1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2985793.A.D0E.html
balabalago: 搬家就可以了...... 09/23 15:58
a9301040: 你所謂的「位子」所在的土地上,所有權為何人? 09/23 16:20
a9301040: 如果不是你,那就繼續這樣無限輪迴 09/23 16:21
a9301040: 在你家門口不一定是你家的,當然也不一定是他的 09/23 16:21
是公共有的 應該算公設吧 我前面有提過在我們社區是一樓使用 因為建商把這些"車位"拿去賣 只有前屋主沒有被騙沒有付錢 所以我們買來以後建商就來跟我要錢 如果真的是他的位子付錢當然天經地義 可是就不是 有問過管委會 聽說以前住戶大會有決議讓一樓住戶使用 可是會議記錄只有近幾年才有留存 所以也沒辦法
kery1120: 請律師告誣告~妨害名譽~順便提民事訴訟嚇止他 09/23 16:28
※ 編輯: jkling (61.219.69.157), 09/23/2015 18:07:30
a9301040: 付錢不付給前手,付給前前手的建商? 09/23 22:46
coffeeboy37: 一切都等調土地謄本出來後,確切瞭解產權歸屬再說。 09/24 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