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ep1016 (中區小羊)
看板LAW
標題[問題] 頂讓糾紛問題
時間Sat Oct 3 22:39:47 2015
請問各位大大,小弟在去年7月將店面頂讓給3個人(簡稱A、B、C)合約簽約的
為A、B兩人,因為他們說資金上有困難,所以用分期付款的方式來還款!後來他
們因為資金的問題,A君由於詐欺的關係已經被關了!B君也不經營了!所以最後
變成只由C在經營,但還款上仍舊沒變!但後來因為營運上的關係,尾款(37500)
一直拖延沒辦法還清,直到最近他們店關了,人也不見了,東西也搬走了!請問
這種情況下,我該如何處理?
1.合約有註明說頂讓金未完成前,東西仍舊是屬於我的!但現在C把東西搬走,
是否屬於侵占罪或竊占呢?
2.把東西搬走的是C君,但跟我簽約的人不是他,那這樣我是該找A、B君還是
找C君呢?
3.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該如何執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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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d47: 先告b 10/06 15:27
推 coffeeboy37: 反而建議先找C,畢竟他有侵佔罪的嫌疑,通常有刑事的 10/07 01:32
→ coffeeboy37: 壓力,民事會簡單很多。 10/07 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