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不覺得怪怪的,那既然前車是租賃車,當初怎租的??? ^_^ 10/22 10:58
→ Miketroutla: 跟一般車行付現金租的,連鎖車行就不能用現金租車了 10/22 11:05
推 scott2009: 應該想想格上和運為何沒有信用紀錄就不做這生意 10/22 11:36
推 KKyosuke: 你的切結書效力只在你和他之間 10/22 11:41
→ KKyosuke: 刑事部分或許可以拿來證明實際使用肇事者是誰 10/22 11:41
→ KKyosuke: 民事部分就沒這麼好運了 10/22 11:42
→ KKyosuke: 假設車子有損傷必須賠償租車公司 也是你要先賠 10/22 11:42
→ KKyosuke: 然後你再去找對方索賠 10/22 11:43
→ Miketroutla: 車子沒事,不幸中的大幸,現在是對方開著我租的車, 10/22 11:50
→ Miketroutla: 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犯刑事案件,而我本身承租人的刑 10/22 11:50
→ Miketroutla: 責問題 10/22 11:50
→ Miketroutla: 這件事情不是一般單純常見的開車肇事,而是將車輛當 10/22 11:51
→ Miketroutla: 成犯罪工具的法律問題 10/22 11:51
推 KKyosuke: 基本上你事先不知情就不會有事啊 警方只是調查 10/22 12:15
→ SoaringHawk: 原po你放心,你這狀況很像嫌犯拿贓車犯案 10/22 15:01
→ SoaringHawk: 警察從車子這條線索追緝追到你身上,如實說明即可 10/22 15:02
→ SoaringHawk: 這種狀況他們看多了,配合作完筆錄後沒啥事的 10/22 15:03
→ SoaringHawk: 除非檢察官或法官那邊還想問,你就能領證人車馬費了 10/22 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