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Lelouch (朱利亞斯.金格雷)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教一個舉證的問題?
時間Thu Oct 29 20:48:50 2015
事情是這樣的:
(這算是一個小故事)
從前從前有個作家,她覺得某案子的法官處理不公正,
於是她寫了一篇文章批評說:
"這法官因為被告的家裡很窮,所以才做出這樣(不公正)的判決";
請問一下,作家寫這篇文章,是不是已經涉及誹謗了?
她是不是應該要提出證據,證明法官"因為被告家裡窮才這樣判案"?
會問這個問題,是因為剛剛有某個鄉民跟我說:
"法官判案有爭議,應該是他來說明為什麼這樣判,怎麼是作家要舉證呢?"
...我看到這句話真的無言了,所以我想請教一下,
在這個案例裡,該舉證的是哪一方呢?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oNUlsOi-30
朱利亞斯:"朱雀...給我水,快給我水...
這火車上的餐點怎麼這麼鹹,鹹死我啦!!!!"
朱雀:(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40.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6122933.A.74C.html
※ 編輯: CCLelouch (119.14.40.208), 10/29/2015 20:52:01
※ 編輯: CCLelouch (119.14.40.208), 10/29/2015 20:52:35
推 KKyosuke: 作家 10/29 21:21
→ elmotze: 尚市長式的轉錄就是扭曲事實? 10/29 21:30
何來扭曲之有?
※ 編輯: CCLelouch (119.14.40.208), 10/29/2015 21:34:13
→ elmotze: 看下下篇就知道過程了. 檢察總長非法官, 無判決權. 10/29 21:38
只是用簡潔有力的方式說明整起故事而已,下面轉錄的那篇太模糊了,
反而容易讓人不理解事情前因後果。
重點是,
"指控需不需要提出證據?"
這是法律的根本道理,結果有人不懂還在胡攪蠻纏...
※ 編輯: CCLelouch (119.14.40.208), 10/29/2015 21:41:57
→ a9301040: 法院理由寫在判決書… 10/30 00:51
→ saltlake: 法官判決書必須寫判決理由 當事人不服可在時限內上訴 10/31 19:38
→ saltlake: 法官要是對作家或其他家的對自己判決很敏感而提告啥的 10/31 19:39
→ saltlake: 光是一堆說法官是恐龍的就告不完了 法官還有空審案? 10/31 19:39
→ saltlake: 法官也有績效的 10/31 1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