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前兩天發生車禍 雙方都不是主幹道,沒有交通號誌 硬要分的話我支道,對方幹道 對方撞到我(我沒受傷) 稱因為車禍使手腕的傷變嚴重(所以本來就有傷) 無法工作要求職災賠償 但是又不肯開任何受傷證明跟薪資相關證明讓我請保險 他本來就有傷,我也不知道原本傷得如何 以上狀況如果調解破局對方要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另外,我有朋友說他根本要坑我 構成詐欺 可錢沒拿到是不是只能算準詐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3.140.17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6124845.A.F08.html
pizpizpizpiz: 哪有什麼硬要分 幹就是幹 支道就是支道 10/29 21:37
pizpizpizpiz: 你支道就是 肇事高 不用分 10/29 21:37
pizpizpizpiz: 過失成立 你有什麼證明不是這個車禍造成??? 10/29 21:38
pizpizpizpiz: 他有診斷書 你就是準備錢 口氣好點 看是否可以少一 10/29 21:39
pizpizpizpiz: 點 不要就是上法院 刑跟民一起 10/29 21:39
pizpizpizpiz: 他不肯開 就別理他 法院也是看證明 10/29 21:40
a0046372: 那大不了就是法院見 多謝解答 10/29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