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0046372 (羽秀)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車禍 過失傷害及詐欺問題
時間Thu Oct 29 21:20:39 2015
前兩天發生車禍
雙方都不是主幹道,沒有交通號誌
硬要分的話我支道,對方幹道
對方撞到我(我沒受傷)
稱因為車禍使手腕的傷變嚴重(所以本來就有傷)
無法工作要求職災賠償
但是又不肯開任何受傷證明跟薪資相關證明讓我請保險
他本來就有傷,我也不知道原本傷得如何
以上狀況如果調解破局對方要告過失傷害成立嗎?
另外,我有朋友說他根本要坑我
構成詐欺
可錢沒拿到是不是只能算準詐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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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pizpizpizpiz: 哪有什麼硬要分 幹就是幹 支道就是支道 10/29 21:37
→ pizpizpizpiz: 你支道就是 肇事高 不用分 10/29 21:37
→ pizpizpizpiz: 過失成立 你有什麼證明不是這個車禍造成??? 10/29 21:38
→ pizpizpizpiz: 他有診斷書 你就是準備錢 口氣好點 看是否可以少一 10/29 21:39
→ pizpizpizpiz: 點 不要就是上法院 刑跟民一起 10/29 21:39
→ pizpizpizpiz: 他不肯開 就別理他 法院也是看證明 10/29 21:40
→ a0046372: 那大不了就是法院見 多謝解答 10/29 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