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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個狀況,我的筆電在某處遺失, A撿到交給最近的大樓管理員, 管理員把筆電放在櫃台內等失主, 過段時間後,B趁管理員不在座位時把他拿走, 請教B是侵佔罪還是竊盜罪? 狀況2,如果A跟B同一個人,那是竊盜還侵佔? 感謝 PS: 我人現在正在警局,不是在期中考... 題外話,本身已是大叔,唉,年輕真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2.5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6183024.A.7DF.html
maniaque: 八卦板才剛看過..... 10/30 13:31
depravity: 不是考試不重要 能要的賠償一樣多 最高刑也一樣 10/30 15:02
depravity: 只差在侵占可以併科罰金 10/30 15:03
KKyosuke: 管理員幹的是侵佔,第三人幹的是竊盜 10/30 15:12
ZFon525: 請問對於警方破案的機率這兩者有差別嗎? 10/30 16:31
aaaaaaa600: 當然有差 以竊盜受理警方會比較積極偵辦 10/30 18:13
aaaaaaa600: 千萬不要被搓成侵佔了 10/30 18:14
KKyosuke: 那是因為竊盜需要找人 侵占不用啊..- - 10/30 19:05
ZFon525: 剛先以侵佔報案了 之後可以改成竊盜嗎 10/30 21:55
ZFon525: 請問侵佔為什麼不需要找人?感謝 10/30 21:56
ZFon525: 另外請問警方說就算是告竊盜也要由管理員提告 我只能提侵 10/30 21:57
ZFon525: 佔 真的嗎 10/30 21:57
guitarvolley: 竊盜非告訴乃論啦,誰告都沒差 10/30 22:17
ZFon525: 真的嗎?所以其實我可以提告 不需要請管理員出面 感謝 10/30 22:28
KKyosuke: 你要告侵占就表示你知道是誰幹的了啊..一定是有管領事實 10/30 22:29
KKyosuke: 才會有侵占的問題 10/30 22:29
KKyosuke: 而竊盜常常連是誰幹的都不知道 10/30 22:29
ZFon525: 但是我只知道拿的人的長相,不知道他身份,警方應該還是 10/30 22:33
ZFon525: 會去追不是嗎?感謝回答 10/30 22:33
KKyosuke: 這種case警方通常只能守株待兔...只有影像真的很難找人 10/30 22:36
KKyosuke: 除非是慣竊或是有其他人指認身分 10/30 22:36
ZFon525: 所以如果改成告竊盜警方會比較積極嗎?感謝 10/30 22:41
depravity: 同一個人最大的差別明明是不送管理員侵占遺失物罰超輕 10/30 23:51
depravity: 多此一舉還自己找罪受 = = 10/30 23:51
ZFon525: 是阿 我跟警察都傻眼 可能是心有不甘...哈 10/31 00:33
KKyosuke: 所以A把東西交給管理員以後自己去摸走? 10/31 00:36
KKyosuke: 這不會成立侵占啦 是竊盜 不過其實你用甚麼立案無所謂 10/31 00:37
KKyosuke: 檢察官會用正確的罪名起訴 10/31 00:37
ZFon525: 了解 我想了解的是用什麼告他跟破案機率是否有關 10/31 10:52
maniaque: 那邊不是公共區域,不可自由進出,是管理員的座位=>竊盜 10/31 11:07
ZFon525: 確定是竊盜後 可以由我提出告訴還是要管理員提出呢? 10/31 12:18
KKyosuke: 報案的話誰報都是一樣的 10/31 12:19
maniaque: 告發便可..... 10/31 13:05
volkov: 沒差 10/31 22:58
getto: A自己又摸走??侵占吧,....怪咖A 11/13 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