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scu: 民事而已 11/07 08:44
在線上遊戲認識一個網友(以下簡稱A)
A玩此遊戲平常就會藉由數字網859X買賣遊戲寶物
而在我不玩此遊戲之後,A幫忙我脫手遊戲寶物
並雙方約定兌現之後我會給他總金額的10%當作報酬
日後情況都有報告,我也知道最後共可領出多少現金(還沒轉帳,依然是數字網的貨幣)
而過一陣子之後,我告知A要拿取$$
A卻告訴我他因為私人原因先把數字網的貨幣花掉了(包括我的部份在內)
我也沒有說什麼,並跟A約定他的領薪日到了再跟他拿,但之後A也沒有兌現承諾
請問這樣是否有構成侵占或是其他相關的法律條例嗎,還是我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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