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該行為噁心<-可受公評 你很噁心<-就會有問題 11/13 22:47
→ Lailungsheng: 建議後續不要再吵...有時話很難停 11/13 22:48
推 Lailungsheng: 抱歉~你很噁心也是可以解釋說這樣讓自己不舒服... 11/13 22:53
→ Lailungsheng: 但是.版友不是法官檢察官.對方要告.你也是得上法院 11/13 22:54
→ Lailungsheng: 不過PTT不會給警察版友個資.這點放心.(IP業者就不知 11/13 22:54
→ Lailungsheng: 不過沒找到對方.法官說:PTT不給資料. 11/13 22:57
推 Lailungsheng: 諷刺的是.當時訕笑我的版友.現在倒是很同意告人XD 11/13 23:01
推 Lailungsheng: PttLifeLaw不能提它版(快去刪文吧).本版應該可以 11/13 23:06
→ sindyevil: 除了隱私權問題外,可能還有妨礙電腦使用或者妨礙秘密等 11/13 23:26
→ sindyevil: 空間討論,侵權濫用這點這幾年不是沒有人主張過,且亦有 11/13 23:27
→ sindyevil: 法官認同,回顧那篇的後續補充,只能為這孩子感覺到悲哀. 11/13 23:27
※ 編輯: avuta (118.166.195.245), 11/13/2015 23:35:36
推 Windkiller: 請問小狀師有何指教 6年工作經驗何必問板上呢? 11/13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