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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詐欺案最高法院已結案 被害人有5位 當初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 法官裁定因事件複雜移送民事庭個別處理 最後在庭上和解 和解內容就是願意還錢並以5%計算利息 現在問題是當出扣留40萬的犯罪所得還在執行處那 詢問書記官 他說必須要有法官裁定 他才有辦法發錢 因為被害人不只一位 問題是當初民事庭法官根本就沒說要怎麼處理這些錢 今天書記官只跟我說 叫我找懂問題的人處理 難道這些錢只能眼睜被政府收去? 請問版上高手 我下一部該如何做呢?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70.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7776084.A.2AE.html
Lailungsheng: 找律師 11/18 00:12
kery1120: 錢應該還在刑事庭扣住..所以不能發還囉..要問刑庭 11/18 08:55
cears: 刑事訴訟法第 142 條:扣押物若無留存之必要者,不待案件 11/18 23:38
cears: 終結,應以法院之裁定或檢察官命令發還之;其係贓物而無第 11/18 23:38
cears: 三人主張權利者,應發還被害人。你試看看用原來的刑事案號 11/18 23:38
cears: 去向地檢署或法院聲請發還扣押物,看地檢署或法院怎麼回應 11/18 23:38
cears: 。 11/18 23:38
itisorange: 今天有打給地檢署書記官..他說他不知道怎麼發 11/20 17:41
itisorange: 叫我去申請債權分配..但他說他也不了解民事相關問題 11/20 17:42
itisorange: 重點是扣押物還沒發還 他為何可以把案件歸檔了呢? 11/20 17:43
itisorange: 今天又去市政府詢問律師..跟我說本來就是地檢署要主動 11/20 17:44
itisorange: 發還給被害人,哪有叫民眾自己去想辦法.. 11/20 17:45
itisorange: 最後律師就一直再幹礁公務員OOXX 11/20 17:47
saltlake: 地檢署有網頁提供民眾詢問問題 11/20 23:42
defent: 都有高人點答案了 11/23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