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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們好 想請益幾個工作辭職相關問題,謝謝 (幫朋友代PO) 問題一 朋友已在目前公司工作約快四年半,近期想離職換工作, 已爬文得知結果是 法律規定 10天前 告知公司即可, (但此文章是2012年,不知現在法律是否一樣?) 朋友在進公司時並無簽訂公司任何相關契約, 想請問的是否有 法律明文規定要離職時,需幾天前告知公司? (若有規定可否告知是何條法律? 謝謝) 問題二 若順利離職後,因工作業務非每天狀況相同, 有些特例狀況需有發生才會知道該如何處置, 而假設來說,在離職前交接業務,並無發生特例狀況, 而在離職後發生,朋友是否會因工作業務未交接完整有所法律責任? (前提是 並無惡意未交代,雖然這也無法證明是否惡意與否) 公司有權要求朋友再回去公司交接完整嗎? 問題三 若朋友在一切合法情況下離職, 假設公司挾怨報復 例 朋友在求職網公開履歷,而原本公司設為黑名單, 導致求職新工作有所阻礙,是否有何法律可以自保? 或者若發生該情況,需以何法控告公司? 雖然在離職情況表達不是那麼清楚,但是想以法律保障勞方權益, 而非遭受公司制約,故請益以上問題 朋友只希望在一切合於法律規範下可順利離職 在煩請板友們建議和指教 非常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0.90.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47838137.A.892.html
maniaque: 1.法律是底限... 11/18 18:00
maniaque: 2.沒規定要教會後進 11/18 18:00
maniaque: 3.無解(人家有權設,那是網站做生意的問題.....) 11/18 18:01
ewings: 原本公司設黑名單,為啥會影響他?頂多就是沒辦法投原公司 11/18 18:11
ewings: 的職位而已吧 11/18 18:11
maniaque: 原PO可能認為,網站對於業者之間的資訊分享,會有影響 11/18 19:38
CCWck: 勞動基準法第15條第二項 11/18 23:16
alawyer: 請朋友直接問律師。 11/19 12:23
shinechia: 四年要ㄧ個月前吧 11/19 18:17
SCIKYO: 非常感謝以上板友回覆建議 謝謝 11/20 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