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niaque: 跟國稅局說明便可..... 11/18 22:01
→ maniaque: 另外,您真正該擔心的是....."會不會回來吧" 11/18 22:01
→ d5123: 因為我是很短期的進出,國稅局不會每筆收入支出都看吧!!? 11/18 22:06
→ maniaque: 現在都是電腦在勾稽,哪來美國時間在那邊"看" ?? ^_^ 11/18 22:28
→ d5123: 小弟跟不上時代..感謝告知. 11/18 22:53
推 afflect: 理論上會,而且來回各扣一次 11/19 09:43
→ d5123: 感謝各位專家說明~ 11/19 10:49
→ depravity: 花7500去公證個得受強制執行的契約 11/19 15:42
→ depravity: 送禮(舉證給國稅局看)自用(沒主動還不用訴訟)兩相宜 XD 11/19 15:44
→ volkov: 妳重點應該放在250萬.....單純建議啦 11/20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