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nchiang (半分云)
看板LAW
標題Re: [問題] 被詐騙約三萬元,請求協助法律程序
時間Sun Dec 6 15:15:17 2015
※ 引述《loveoichi (π是除不盡的神秘!!)》之銘言:
: 昨天下午五點多時
: 接到一通自稱是四方通行的業者電話
: 告知我今年10月時是不是有在台中訂一間旅館
: 因為我10月份確實有在台中訂過旅館
: 且就是透過四方通行這個旅宿代訂業者下訂
: 所以當下就沒懷疑了
: 對方表示因當時下訂時
: 不小心將我的訂單選成每個月都會自動扣款入住旅館
: 如果沒在今天晚上12點前取消的話
: 12點過後就會開始扣款
: 因此說要幫我取消訂單
: 但取消訂單需透過郵局那邊幫我取消
: 所以會先通知郵局的值班人員取消
: 過不久一位自稱是郵局的值班人員打來
: 說為了要驗證我的身分
: 才能做取消的動作
: 而驗證的方式就是要我去郵局的ATM做查詢存簿餘額的動作
: 後來我就跑去郵局列印存簿餘額
: 然後對方就開始說啥因為我之前有勾選個人資料保護
: 所以要我先把個人資料保護開通
: 才能幫我取銷訂單
: 接著我就照他的步驟操作ATM
: 直到我操作完非約定轉帳並輸入金額後
: 發現自己的帳戶餘額少了將近三萬元
: 才驚覺自己被騙.........
: 當下我馬上把電話掛斷
: 趕緊衝到附近的派出所報案
: 因我有記下人頭帳戶的存簿號碼
: 所以做完筆錄後,警察就說等之後抓到人頭帳戶後
: 會再寄通知到我家裡
: 目前進度是:做完筆錄且已凍結帳戶
: 請問之後的法律程序要怎樣跑呢?
: 我有一些疑問如下:
: (1) 詐騙集團自稱是郵局的員工,以詐術使我將錢轉入其指定之人頭帳戶,
: 請問這樣構成刑法339-4的加重詐欺罪嗎?
: 第 339-4 條
: 犯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 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
: 二、三人以上共同犯之。
: 三、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
: 布而犯之。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感覺符合第一款跟第二款的要件?
郵局員工算是最廣義的公務員
: (2) 人頭帳戶是否也構成幫助詐欺罪?
實務上人頭幾乎都會成罪
: (3) 如果目前只有抓到人頭,但人頭堅稱自己是被盜用帳戶,這樣是否可對人頭
: 求償被詐騙的金額?求償方式是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方式嗎?
如果人頭被起訴,可以附民
: (4) 若人頭的帳戶內沒有足夠的錢可以還我,是否就要透過民事執行處,對人頭
: 執行假扣押的方式?那假如對方名下也沒有財產,那還有其他
: 求償方式嗎?
你要先聲請假扣押->裁定許可後查對方財產->執行假扣押
對方名下沒有財產,看他有沒有工作,有工作可以扣薪水
(但假扣押能不能扣薪水可能要確認一下)
如果連工作都沒有,就沒有其他求償方式
: (5) 請問實務上,這類的案件從報案到檢察官起訴,大概要多久時間呢?
: (詐欺罪我查是公訴罪,意思是不用我提告,檢察官自己就會提起公訴?)
: 又從起訴到第一審判決的期間大概多久呢?
如果只有人頭,起訴和判決基本上不會太久,但實際如何還是看承辦人員
你去報案就是一個告訴的行為了
: (6) 對人頭帳戶的求償金額,可以高於被詐騙的金額嗎?
: (例如求償五萬元)
不行,你受多少損害,就只能跟對方拿多少,當然這是求償
如果你跟對方和解,你開500萬,對方也願意給就另當別論
: (7) 假如人頭戶是在外縣市被抓到,可否在開庭前申請移轉管轄至我所屬的縣市法院?
: 如果可以,要在幾日內申請?
移轉管轄的前提是要先確認對方的住居所在哪裡?行為或結果地在哪裡?
才能就有管轄權的地方為移轉管轄
本案你如果是在你家附近的ATM操作後轉錢出去,犯罪地就是你家附近
你家的管轄檢察署就有管轄權,可以聲請移轉管轄
時間點是要等到地檢署分案後再去聲請
: (8) 假設該跑的法律程序都有跑,請問被詐騙的錢要回來的機率高嗎?
非常低
1.幕後很難抓
2.人頭基本上就是沒錢才會去當人頭
: 不好意思,第一次被詐騙
: 被騙的當下心情很煩亂
: 直到今天冷靜下來後才開始尋找相關的法律程序
: 請板上各位高手幫小弟解惑!
: 願奉上P幣!!
: 謝謝!!
以上,如有錯誤也希望各位先進或道長們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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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tevenchiang (118.160.212.151), 12/06/2015 15: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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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oist9999: 現在假冒郵局員工,應該不算假冒公務員了。 12/07 2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