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errariSpA (Enzo)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被詐騙,人頭戶的責任?
時間Mon Dec 7 12:43:34 2015
各位版上神人高手大家好,最近被詐騙想請問要回錢的可能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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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詐欺嫌犯
B:郵局帳戶持有人(非賣出當人頭戶)
C:ptt帳號賣出者
D:被詐騙者
Day 0
首先,A與B原本認識,B知道A已經跑路,一年多之前曾幫A的打工帳款入到B自己的帳戶,
再幫他領出。(這次沒有詐騙)這次A又想要跟B借帳號,說公司過幾日又要入款。
Day 1
A跟C買了一個PTT帳號(應該是要有登入次數比較好騙鄉民),在各大買賣版PO文,賣商品。
Day 4
D看到文章寄站內信詢問,A提供B的帳號給D。
D肉搜該郵局帳號與戶名,確認其帳戶持有人B(姓名非常少見)為某一小公司負責人,
認為不是詐騙,就放心匯款。
同日稍晚,A去找B,請B把錢領出給他。總金額59K多,A說給59K就好,
也就是B應該也拿了一點錢。(這邊有對話紀錄,以及有人作證A去找B)
Day 8
D發現詐騙,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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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知情的人頭本人必須擔負共同侵權之連帶賠償責任,
但本案的B可能不算是知情,但仍未保管好自己的帳戶,才使這起詐騙發生。
想請問各位,受害人D能否向B求償?要回錢的可能性?
附註:A詐欺慣犯應早已脫產,無工作,尚未落網
先謝謝各位的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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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Lailungsheng: 好複雜...D匯款到B帳號.就是B要負責吧? A.C算什麼? 12/07 12:54
→ FerrariSpA: 謝謝樓上 我當然也希望是B負責 覺得B被A騙是B的事情.. 12/07 12:56
推 KKyosuke: 告B詐欺幫助犯 12/07 13:06
→ maniaque: B民事會有連帶責任,賠償D後, 再自己跟A求償.... 12/07 14:57
→ maniaque: B既然是公司負責人,請原PO轉通知請B去"請教法律專業人" 12/07 14:58
→ FerrariSpA: 謝謝樓上兩位版友 12/07 15:03
→ depravity: 是真公司負責人不到六萬應該會賠的又快又好 12/07 16:17
→ depravity: 畢竟他還要繼續做生意 12/07 16:17
推 humorting: C會有事嗎 民事或刑事上 12/07 18:29
推 Lailungsheng: 個人推測,因為ptt不提供資料,警察查ip也只會找到A 12/07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