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nfox ( )
看板LAW
標題[問題] 請問票券掛失的登報問題
時間Wed Dec 23 00:04:43 2015
票券遺失後
要先去警局報案 取得報案證明後
去票券發行單位 申請票券的掛失函
取得掛失函後 去票券發行單位所在轄區之法院 辦理
公示催告
拿著公示催告函內容去登報紙
待公示催告期滿 再拿登報內容去法院申請除權判決
除權判決出來 就可以補發新票券了
我想問的是 有規定一定要登報嗎
登載再網路或是網站 不行嗎
尤其很多證件函文重要表單遺失 都會登報
有哪條法令 規定 一定要登報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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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Kyosuke: 那是規定 民事訴訟法542條 12/23 00:08
→ sherlockscu: 登載在網路或網站仍屬於法未合 但不用刊在大報紙 12/23 00:11
→ a9301040: 找那種很小的報紙,不會太貴,隔天出刊,也會送你幾份 12/23 09:48
推 KKyosuke: 只規定要登報 沒規定要登多大啊 12/23 09:54
→ KKyosuke: 買那種分類廣告一小格 很便宜的 12/23 09:54
→ Ulster: 幫樓上補充:大約500~1000元;報紙請記得留三分 12/23 14:05
→ sunfox: 謝謝 各位的說明 12/23 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