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各位大大好~~ 我是菜菜的執法人員,如果民眾在扣押室內其違規物品被扣押期間,對我們執法人員(不 含民眾約2-3人)於詢問民眾案物資料時,大罵:「你瞎啦!!自己不會看喔!?」;這種 字眼可以 提告嗎?因為在扣押室算公然侮辱嗎? 扣押期間有錄影存檔~~ 謝謝大家撥時間看我的問題~~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216.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0928550.A.1A6.html ※ 編輯: ville (1.163.216.216), 12/24/2015 11:43:17
tw00173105: 參考刑法第140條 12/24 11:54
lokazdszone: 人民對於公務員的言論自由應該要有更大的界限。 12/24 11:59
hjgx: 是更大的空間 12/24 12:09
v3su: ??您這期間是執行勤務時間,可以上ptt?? 12/24 12:14
v3su: 很冒昧這麼問,因為我之前在法院時,除了中午休息,不然不得 12/24 12:16
v3su: 上私人網路,被發現要被記申誡及寫報告書 12/24 12:16
ville: 回樓上當然是下班以後阿-__-” 12/24 12:16
v3su: 另外法院沒扣押室啊。行政執行處的?那裡一堆監視器,但民眾 12/24 12:20
v3su: 不得進入呀。還是證物室?也一堆監視器,您還敢上網…… 12/24 12:20
v3su: 所以您是執勤晚班?那我要叫您前輩了。因為證物室的晚班職等 12/24 12:22
v3su: 有講究。行政執行處沒晚班。握手,沒想到在這裡會遇到同事 12/24 12:22
ville: 恩 我都是在下班以後上ptt 地點亦不是在辦公處 樓上不用擔 12/24 12:23
ville: 心啦 很多執法人員的上班時間是輪班制的(非正常班) 所以 12/24 12:23
ville: 現在上線很正常的 12/24 12:23
Lailungsheng: 我想引用文山二警員對我講的話:你這個去家附近的 12/24 12:24
Lailungsheng: 警局報案就好。再引用我家附近警局警員的話:你這 12/24 12:24
Lailungsheng: 個要報案喔?又不是什麼,要想一下再來嗎? 12/24 12:24
v3su: 還是建議您多休息,別上網 Orz。夜班很辛苦 12/24 12:25
v3su: 可是前輩,我第一次聽到扣押室,可以請問您扣押室在哪裡嗎? 12/24 12:26
v3su: 法院執行處?應該不可能才對,因為執行處沒有晚班啊 12/24 12:26
sindyevil: 請找你的主官或法務單位人員了解. 12/24 12:28
ville: 感謝各位大大的意見跟關心~~報告 v3su大非法院相關單位 12/24 12:30
Lailungsheng: 提告是你的權利,算不算要看法院(應該是這樣。 12/24 12:32
v3su: 樓主,還是希望您要多休息,夜班真的傷身體 Orz。另外您這個 12/24 13:23
v3su: ,可以提訴,但就像樓上L大所說,如果不是太嚴重,提訴不好 12/24 13:23
v3su: 啦,浪費自己時間 Orz。這種情況可以告知再不停止就以妨害公 12/24 13:23
v3su: 務…制止試試。 12/24 13:23
XP1: 原po是基特班還是警專正期?這個刑法概要有教過。 12/26 20:13
XP1: 「你瞎啦?」這個客觀看起來沒有明確的貶意或損害人格權。 12/26 20:13
XP1: 不論是公然侮辱或是侮辱官署,條件要有侵害他人之人格權。 12/26 20:14
XP1: 如果他罵"幹XX"之類的那當然是侮辱。還有,扣押室有無 12/26 20:14
XP1: 監視器或錄音設備?舉證之所在。 12/26 20:15
XP1: 例如我們在路上與人擦撞,大喊:「你瞎啦?你沒長眼睛啊?」 12/26 20:15
XP1: 這也很難構成侮辱的要件˙˙˙ 12/26 20:15
XP1: 扣押室屬於「特定與不特定人得以共件共聞之場所」,可稱公然 12/26 20:16
XP1: 。至於依你所述的文字內容「你瞎啦」這個似乎有點困難。淺見 12/26 20:17
maniaque: 總覺得........個人比較憂心這個國家的司法體系運作 12/27 10:44
maniaque: 未來不知道會變成怎樣..... 12/27 10:44
maniaque: 一方面也要有修養,一方面也要有所需堅持的正義限度 12/27 10:45
maniaque: 這種問題,問前輩大概就有底見了...... 12/27 10:47
Waynner: Obviously... 12/28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