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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違規事實:車道數相同,兩車同為直行車,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肇事 對方違規事實:行駛至無號制之交叉路口,未依規定檢速慢行致使人受傷 請問這樣雙方肇責比例多少阿 有些人說55有些人說64有些人73 搞得我頭好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242.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1358634.A.293.html
a62248700: 順便說明是對方撞我不是我撞對方 12/29 11:32
chenyihfu123: 感覺你的責任較大… 12/29 12:12
chumush: 誰撞誰跟肇事責任無關吧 12/29 12:40
maniaque: 對方違規事實僅單純陳述,不代表真的沒減速..... 12/29 12:50
fu520: 通常寫在上面的是主因,肇責比就不一定了,可問一下保險, 12/29 14:01
fu520: 保險公司內部有個各式車禍的肇責比文件,但不一定法院會從 12/29 14:02
maniaque: 自從警方打算廢掉初判表,後來被迫繼續開立 12/29 19:00
maniaque: 可能都會直接雙方都寫有事實 ,反正最好也有 12/29 19:01
maniaque: "應注意而未注意" 12/29 19:01
cears: 你違反路權規範,為肇事主因,負六-七成責任 12/30 00:21
cears: 跟誰撞誰無關 12/30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