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判決本來就是公開資訊 12/29 16:11
→ SoaringHawk: 個人造業個人擔 12/29 16:32
→ SoaringHawk: 這種事情繼續弄下去只會讓記者更high 12/29 16:32
→ SoaringHawk: 原po,強烈建議你不要引火上身 12/29 16:33
→ SoaringHawk: 過一陣子大家就忘了,越弄只會讓媒體越爆 12/29 16:34
推 Lailungsheng: 想想李宗瑞 12/29 16:46
→ kery1120: 都敢性侵的人了~還在乎名譽嗎?XD 12/29 17:09
→ depravity: 個人誠以為於此例中個人私名譽與公眾安危之社會法益... 12/29 17:12
→ depravity: ........................符合比例原則其公佈並無不法 12/29 17:13
→ depravity: 老師有教 這種就把比較的先拿出來然後(鬼)扯一堆,最後 12/29 17:14
→ depravity: 用符合比例原則做結 XDDD 12/29 17:14
→ v3su: 所以您不知道,只要是性侵犯,都會通報給該轄區警局及區、鄰 12/29 18:45
→ v3su: 、里長嗎?這個不用新聞報導,街坊就都會知情,因為區、鄰、 12/29 18:45
→ v3su: 里長都會告知防範哦 12/29 18:45
→ v3su: 推 ”都敢性侵的人了~還在乎名譽嗎?” 做錯事就要有心理準備 12/29 18:52
→ v3su: 被公眾知情 12/29 18:52
→ v3su: 推d大 公佈並無不法。尤其性侵、吸毒這類,都需提醒眾人,因 12/29 18:54
→ v3su: 這類真的是不定時炸彈 12/29 18:54
→ maniaque: 公布姓名,頂多換個名字 12/29 19:02
→ maniaque: 未來就業點點點??? 啊怎不在強姦前,先想一想 12/29 19:02
→ v3su: XDDDD 12/29 19:13
→ sindyevil: 都判決確定了有啥好不能公開的,個人造業個人擔. 12/29 19:37
推 javabird: 是說地方報紙報導都報了, 要怎麼叫人家收回啊? 12/29 20:54
推 pipsqueak002: 我是覺得不要跟他當朋友比較好耶.... 12/29 22:22
推 volkov: 外國還會強制帶電子腳鐐,設立預警網站勒 12/30 06:47
→ yuusnow: 他未來就葉跟生活被影響是因為他性侵別人而不是因為這件 12/30 11:12
→ yuusnow: 事上報了好嗎= = 都這個磨門特了,有啥差別嗎?? 12/30 11:13
→ yuusnow: 報都報了,不然請報紙來個半版道歉聲明"非常抱歉不應該 12/30 11:14
→ yuusnow: 把xxx君在104年x月x日的性侵別人成罪判處9年徒刑之事見報 12/30 11:15
→ saltlake: 然後前揭聲明繼續補充 但是為了人民合法的知的權利 12/30 12:43
→ saltlake: 本報只好硬著頭皮很遺憾地對罪犯和其家人說抱歉 本報 12/30 12:43
→ saltlake: 一定肯定以及確定會繼續報導 12/30 12:44
→ v3su: 而且“還是多起累加的” 多起、是多起、多起累加的 12/30 16:27
→ v3su: 您這個不讓大眾防範您朋友,對嗎 12/30 16:28
→ season002: 真想噓你 如果你有女性家人嗎? 如果有的話,怎麼會覺 12/30 16:48
→ season002: 得這種XX累犯不應該被公布? 頗呵 12/30 16:48
推 volkov: 應該設立性侵犯預警網站,累犯要烙印在額頭上 01/02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