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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與幾位朋友曾經經營一個粉絲專頁 主要的內容大致是翻譯/分享韓國的時事訊息 當時內容主要的生產方式主要有兩種 一種是完全翻譯當地的新聞,附上來源 如果是中文的報導或訊息,就會直接貼上全文,最後同樣註明來源 但後來有一家中文的新聞社跟我們抗議,主張他們的新聞有著作權,希望不要隨意轉貼 因此就停止這類型的貼文 而翻譯新聞的部分,雖然沒有國外的新聞來跟我們抗議 但因為知道其實這麼做也有侵犯著作權的疑慮,所以也就一併停止了 目前粉絲專頁仍在營運,不過因為對著作權相關的具體法律及適用情況不太熟悉 常常在發文時不知道該如何拿捏 因此想請問版友以下幾個問題: 1.如果翻譯/轉貼國外新聞而產生著作權相關的爭議  應該是要參照台灣還是當地的法條為主? 2.在讀完一篇新聞後,用自己的話重新寫一遍(編譯)  算不算侵犯著作權?是否需要原新聞社的同意? 3.如果想轉貼、翻譯評論類的文章,應該得到原作者  的同意,還是刊載該文章的媒體平台的同意? 4.能不能翻譯或轉貼新聞中純粹事實部分(5W1h+受訪  者),然後主張「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  成之語文著作」不為著作權的標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9.250.66.6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1643072.A.F38.html ※ 編輯: Cupman (219.250.66.63), 01/01/2016 20:23:23
kaky: 網路基本上只要可以觸及都會認定有管轄權只是執行面的問題 01/02 13:59
kaky: 翻譯編譯都是改作..著作財產權屬誰就誰有權主張 01/02 1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