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AW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事實經過: 宿舍的共用冰箱,東西放裡面並在外盒上寫上自己名字,結果不翼而飛 因為不是第一次,而且同寢室友的也不見了。調監視器發現嫌疑人,但監視器僅拍到翻箱 倒櫃的過程,而且去了兩次,找上對方後對方堅稱只是吃錯,,但問其為何要翻別人的盒 子卻支吾其詞,說我可能看錯了,我也有很多東西冰在裡面,而教官也想河蟹。 問題: 請問這個可以構成竊盜嗎,還是可以構成毀損? 似乎很難舉證對方的主觀犯意 但若盒子上已經寫有自己的名字,這樣堅持自己只是搞錯,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而且還 去了兩次(監視器皆有拍到,只是無法舉證是否是拿自己的東西) 另約談過程有先提出要錄音,但卻被教官以可能違法個資法要求刪除,這樣合理嗎? 現在想要依照住宿法規要求他退宿,但對方一副就是反正你也不能拿我怎麼辦的態度,現 在想去警察局備案了。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57.1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2696334.A.CD0.html
hjgx: 個資法在台灣真的是被公務員跟詐騙集團亂用 01/13 23:06
a9301040: 可以考慮寫名子、裝尿;不過如果是未開封的就難了 01/13 23:15
a9301040: 至於提告是可以,錄音刪除就把教官當證人用 01/13 23:17
a9301040: 但所耗時間巨大,不如切一盒水果寫名子洗個鼻涕 01/13 23:18
KKyosuke: 想給教訓就直接檔案拿著報警讓警察處理 01/13 23:57
KKyosuke: 但是別想拿到多少賠償 而且報了就不能撤案 01/13 23:58
KKyosuke: 要不要走這一步就看你了 01/13 23:58
hjgx: 教官既然支持 你也可以吃別人的啊 01/14 00:04
hjgx: (毒狗樹理論) 01/14 00:05
v3su: 如果對方屢講不聽、教官又冷處理,報案吧。或是別住那,或自 01/14 00:08
v3su: 己買台小冰箱。而若教官是這種處理方式,就算您搬、有小冰箱 01/14 00:08
v3su: ,偷竊依舊會發生 01/14 00:08
v19791119: 突然想到以前的笑話.. 但特地去冰讓別人吃有點壞心 01/14 02:57
wallachia: 減肥用蛋糕被吃了... 01/14 10:33
yuya0519: 支持水果+鼻涕 01/14 10:51
maniaque: 直接報竊盜,讓他跟法官解釋 "沒有買卻有得吃"的道理 01/14 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