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heMidnight: 程度不一樣... 不用太擔心 01/15 18:51
那如果他告其他兄弟姊妹遺棄的話呢?
※ 編輯: waterman01 (122.147.31.194), 01/15/2016 19:24:23
→ Ulster: 如果真的義務存在當然可能構成遺棄 01/16 11:00
推 KKyosuke: 那是道義責任,不是公不公平的問題 01/16 11:01
→ depravity: b如果他領完樂透頭獎後立刻死了 01/16 20:17
→ depravity: 兄弟姐妹就變成領遺產了 有賺有賠只是有人是賠而已 01/16 20:18
→ depravity: 另,立法者(多數民意代表)認為給一定近親人比給全國合理 01/16 20:19
→ depravity: 這是從整個國家社會看而非一人一家 01/16 20:21
→ saltlake: 往深層想其實是為了保護私有財產 否則國家缺錢的時候 01/16 21:57
→ saltlake: 就有這類諸多的生財管道 01/16 21:57
→ saltlake: 行政權很強悍的 再加上立法權和司法權保駕的話..... 01/16 21:58
推 volkov: 是不是誤會啦,扶養義務有無謀生能力限制不是? 01/16 22:26
→ Ulster: 不能維持生活+無謀生能力,但符合就是得養 01/16 23:09
→ saltlake: 無謀生能力? 連到速食店 超商站櫃台都沒辦法嗎? 01/17 08:26
推 KKyosuke: 你以為超商站櫃檯很輕鬆?先不說搬貨補貨是力氣活,你得 01/17 09:26
→ KKyosuke: 能久站啊 01/17 09:26
→ KKyosuke: 口齒清晰什麼的更不用說,身體條件不夠還真沒辦法幹 01/17 09:27
→ volkov: 平輩比較沒這些問題喔 01/17 12:04
推 guitarvolley: 有謀生能力啊,只是沒工作而已 01/19 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