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icesword: 鑒定後責任分配是幾比幾? 01/25 11:26
→ maniaque: 就單純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而對方若已經完成變換車道 01/25 11:36
→ maniaque: 那他就已經取得路權,換言之看誰先完成動作為準 01/25 11:36
→ maniaque: 超速通常無法拿來作為理由..... 01/25 11:37
→ maniaque: 頂多作為減損求償比例的情況(如不超速可以傷少一些) 01/25 11:37
→ maniaque: 而從1~4 的文字陳述,個人認為原PO還是不認為有錯,對吧.. 01/25 11:38
→ maniaque: 原PO怎沒有慶幸對方不是開一輛20T大卡車??? 01/25 11:39
推 SShirakawa: 1.如果你減速停下的位置已經在對方車道上,你責任大 01/25 12:44
→ SShirakawa: 2.沒科學儀器證明對方超速,也沒可供換算的跡證。 01/25 12:46
→ SShirakawa: 3.若無法提出反證,原則上會採信車鑑會的報告。 01/25 12:48
→ SShirakawa: 4.你提疑問要能舉證,沒證據法官不會採納。 01/25 12:52
→ kousday: 我想表達的是既然法規規定左轉車要停在道路中心處,那我 01/26 07:36
→ kousday: 在移動到路口中央處的時候對方因為沒注意到我所以緊急煞 01/26 07:36
→ kousday: 車倒地,這樣也算是我沒有禮讓他嗎?且路口中央並沒有明 01/26 07:36
→ kousday: 確的標線那這樣要怎麼準確的到路口中央待轉?那這條法規 01/26 07:36
→ kousday: 不是很運氣的法規嗎?沒事算運氣好。有事就是你沒禮讓直 01/26 07:36
→ kousday: 行車?我不是不認為我有錯,只是今天法規叫我用這樣的方 01/26 07:36
→ kousday: 式左轉結果再反過來說你沒禮讓,這樣叫人如何接受?且事 01/26 07:36
→ kousday: 故得路口並不是很四方的十字路口,所以我才覺得奇怪,是 01/26 07:36
→ kousday: 依據怎麼樣的標準說我沒有禮讓對方呢? 01/26 07:36
→ kousday: 鑑定後應該是7:3吧 01/26 07:38
→ SShirakawa: Node=43868&mp=117003 01/26 09:39
→ SShirakawa: 連結內有你要的答案 01/26 09:39
→ justicesword: 根據我開庭的經驗,車禍案件法官通常都是以肇事責 01/26 10:00
→ justicesword: 任鑒定的結果為準。 01/26 10:00
推 volkov: 你想扭轉,必須請熟的律師了,沒律師無法對抗鑑定報告 01/26 17:35
→ pippen2002: 何不問老母被撞得那位?? 02/14 1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