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Lailungsheng: 你知道等價交換嗎? 02/04 10:57
→ Lailungsheng: 就是狗咬你一口,你也咬它一口,然後咬完後你嘴巴都 02/04 10:59
→ Lailungsheng: 是臭毛,你要的是這種結果? 02/04 10:59
→ Lailungsheng: 啊,好像跟等價無關, 02/04 10:59
→ Lailungsheng: 誣告在台灣成立的判例不多,你付出時間金錢去回告, 02/04 11:02
→ Lailungsheng: 是拿不回什麼的 02/04 11:02
大哥 我是莫名其妙被咬好嘛 才不想咬他呢
我是想知道我能行使哪些權益?(時間金錢損失方面的)
※ 編輯: SuperUp (1.161.227.60), 02/04/2016 11:20:17
推 y11971alex: 照道理當然是可以求償,只是訴訟本身有成本 02/04 11:22
謝大大 想請教大大我能要求哪一些具體的賠償事項? 直接要? 還是另外要提告嗎?
※ 編輯: SuperUp (1.161.227.60), 02/04/2016 11:40:10
→ CCWck: 看不出來有什麼求償的請求權基礎 02/04 12:42
不好意思 可能我表達的不夠清楚 我是指為了應付對方提告而跑流程
中間的時間花錢 金錢花費(例如:車資,請假薪資)這一類的或其它
法律上是否能要求對方支付?如何做之類的?
如果都沒有的話,我會再考慮是否要用告對方方式處理
※ 編輯: SuperUp (1.161.227.60), 02/04/2016 13:21:22
→ iscu: 這些東西都不能請求 02/04 15:38
→ iscu: var aryVideoTic = [["exchange","rent","card","taobo"], [ 02/04 15:38
→ iscu: 對不起 貼錯了.. 02/04 15:39
→ iscu: 等那位知道自己主張有問題時..也多半就不會浪費時間提告了 02/04 15:39
謝謝大大,不過目前那位完全不認為自己主張有問題
他就是認定他不是故意刪推文 所以堅持我檢舉他這個行為是誣賴他
※ 編輯: SuperUp (1.161.227.60), 02/04/2016 16:47:31
→ Woqeker: 這也要告得成啊XD 02/04 17:33
我也覺得告不成啦,感覺對方似乎因為被水桶不爽,硬要提告
不過遇到了就是遇到了,也只能面對。所以想知道如何讓自己多少有點補償 @_@
※ 編輯: SuperUp (1.161.227.60), 02/04/2016 17:43:15
推 Lailungsheng: 告人的若堅持提告,警察是會找原po,檢察官也可能開 02/04 17:41
→ Lailungsheng: 庭問一下(小弟這論述應該沒錯) 02/04 17:41
→ arscerate: 不要理他 就好 過來人 02/05 04:37
→ arscerate: 開一次偵查庭吧 然後就沒了 02/05 04:38
→ arscerate: 大概會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類的 02/05 0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