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uusnow: @@你為什麼要去問對方律師?? 你自己沒有嗎?? 02/19 15:41
推 KKyosuke: 先搞清楚你(還是你的律師)是申請什麼假處分吧 02/19 15:44
→ KKyosuke: 以你這段文章,我覺得應該不是你自己提的假處分… 02/19 15:44
→ rabbitsoul: 是我自己寫狀紙去法院 02/19 15:47
→ rabbitsoul: 自己跑程序的... 02/19 15:47
→ rabbitsoul: 還因為寫錯被調解委員教育了一下.... 02/19 15:47
→ rabbitsoul: 我申請的假處分是要求對方每月給付扶養費 02/19 15:48
→ saltlake: 你想申請執行強制處分居然問"對方"的律師! 02/19 15:53
→ rabbitsoul: 不好意思~可能造成誤會了 02/19 15:54
→ rabbitsoul: 我不是問對方律師啦!(哭) 02/19 15:54
→ rabbitsoul: 我是以為可以要求 02/19 15:55
→ rabbitsoul: 跟對方律師提出 02/19 15:55
→ rabbitsoul: 對方律師答覆我的 02/19 15:55
※ 編輯: rabbitsoul (42.73.232.196), 02/19/2016 16:02:53
推 KKyosuke: 如果是這樣,你就自己申請強制執行啊… 02/19 16:04
→ KKyosuke: 我還以為你的假處分只是禁止移轉財產之類 02/19 16:04
→ KKyosuke: 如果是這樣,是可以執行的 02/19 16:04
推 KKyosuke: 你不趕快執行,等拖過30天就沒辦法執行了哦 02/19 16:07
→ KKyosuke: 重點在於…妳為啥要信對方律師的話… 02/19 16:08
推 v3su: 推K大,妳為啥要信對方律師的話 +1 02/19 16:10
→ rabbitsoul: 是剛通完電話 02/19 16:13
→ rabbitsoul: 因為不懂所以上來問問大家 02/19 16:13
→ rabbitsoul: 謝謝大家回覆 02/19 16:13
→ rabbitsoul: 我再跑法院聲請 感激! 02/19 16:13
推 KKyosuke: 下次遇到這種問題,如果真的請不起律師,起碼也問看看法 02/19 16:17
→ KKyosuke: 扶之類的第三方吧…ptt能救一次不見得能救第二次 02/19 16:17
→ KKyosuke: 千萬不要再問對方律師了…就算真的能抗辯就讓他提啊… 02/19 16:18
→ rabbitsoul: 寫訴訟狀時有諮詢法扶律師 02/19 16:25
→ rabbitsoul: 對方要我自己上網查詢相關法條 02/19 16:25
→ rabbitsoul: 就是因為不懂所以去問 02/19 16:25
→ rabbitsoul: 要我自己上網查 02/19 16:25
→ rabbitsoul: 我也不知道怎麼辦了 02/19 16:25
推 KKyosuke: 被拒答…也沒辦法,畢竟法律知識有價。 02/19 16:27
→ rabbitsoul: 我尊重專業也知道專業的價值 02/19 16:32
→ rabbitsoul: 但是有困難(經濟上)才會去找法扶呀 02/19 16:32
→ v3su: 請問哪間法扶律師這樣對妳? 02/19 16:37
→ v3su: 哪間法扶律師叫妳上網查法條? 02/19 16:37
→ rabbitsoul: 我有打電話向當初申請的單位反應了 02/19 16:39
→ rabbitsoul: 有回覆我說下次可以直接走出諮詢室告知 02/19 16:39
→ rabbitsoul: 很謝謝K大幫忙 謝謝! 02/19 16:40
→ v3su: 而且對方律師說的對,假處分判決,但您官司還沒結束,確實 02/19 16:41
→ v3su: 還不能聲請強制執行啊。還沒判決金額、還沒勝訴不是嗎? 02/19 16:41
→ v3su: 假處分的用意是防止您前夫在官司判決前、或判決確定後脫產。 02/19 16:43
→ v3su: 但這不代表您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了呀,因為標的金額都還沒判決 02/19 16:43
→ v3su: 、勝訴敗訴都還不確定 02/19 16:43
→ rabbitsoul: 所以假處分判決書是沒有作用的? 02/19 16:44
推 v3su: 有用呀。那是在您勝訴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不用擔心執行 02/19 16:45
→ v3su: 不到金額 02/19 16:45
→ v3su: 就像現在的維冠大樓被聲請假處分,但官司還沒結束,如何強 02/19 16:46
→ v3su: 制執行賠償給受害人是一樣道理 02/19 16:46
推 KKyosuke: 他那個是暫定狀態假處分 可以執行 02/19 17:24
→ rabbitsoul: 謝謝大家耐心回覆~謝謝! 02/19 17:43
→ alawyer: 建議原po找律師協助。如經濟有困難,可找法扶基金會求助 02/19 19:10
→ alawyer: 。 02/19 19:10
推 v3su: 推K大,那麼確實可以執行。 02/19 19:16
推 kery1120: 沒看到原po有提到擔保金,應該是家事事件的暫時處分才 02/19 21:14
→ kery1120: 對 02/19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