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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如標題, 我的汽車聽在路邊白線內 車子前方亦有停放一台機車 前方的機車因不明原因倒下壓傷汽車引擎蓋鈑金及烤漆 目前沒有找不到任何影像或是目擊證人能釐清機車倒下的原因 警方強調雙方車子都是靜止狀態 所以無法以車禍案件處理 頂多只能朝民事毀損的方向主張損害賠償 想請問各位神通廣大的版眾 像這樣的案件 因為確實是該機車致我車輛損壞 我若主張前方的機車車主必須負擔賠償責任合理嗎? 若合理的話, 請問我該引用什麼法條較為合適? 在此先謝過眾位版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22.18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M.1457286798.A.DA5.html
KKyosuke: 除非你能舉證機車車主有過失 否則這官司不會贏 03/07 01:54
hjgx: 你被警察吃案了 報案什麼都可以報 03/07 10:22
johnny79624: 刑法毀損只罰故意犯 03/11 23:57